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理财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利华”、“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分别在中国光大银行荆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沙市支行开立了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35)。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荆州分行理财专户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无继续在该理财专户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注销了该理财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荆州分行
账号:38580188000129703
账户名称: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