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机构”)作为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利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规的要求,于2019年12月18日完成了对菲利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续督导培训,现将本次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19年12月18日
2、培训地点:菲利华会议室
3、授课人员:石一鸣、程嘉岸
4、参加培训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培训方式:现场讲解
6、培训主题:上市公司最新监管政策介绍
二、培训主要内容
现场培训前,保荐机构准备了培训讲义,并提前告知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及培训范围,菲利华积极配合,协调各培训对象时间,培训对象积极参加。 现场培训时,保荐机构向培训人员讲解了上市公司近期监管政策,重点介绍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4月17日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9年10月18日修订)、《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支持上市公司
回购股份的意见》、《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主要内容。 现场培训后,保荐机构培训人员与菲利华参与培训人员进行了交流互动,并向菲利华提供了相关学习资料。
三、培训效果
通过本次培训,加深了菲利华相关人员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提高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的理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石一鸣 程嘉岸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