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10-22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08
         2014 年 10 月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邓家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中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生高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752,177,385.52                      421,960,239.95                      78.26%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
                                             624,810,021.64                      320,811,139.93                      94.76%
东权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
                                                       9.6720                           6.6283                       45.92%
股净资产(元/股)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67,977,692.22                    -3.44%          202,810,223.31               -2.54%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12,851,845.83                   -21.56%           44,118,610.25               -1.59%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6,010,189.62              -56.28%
(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                               0.2478            -67.25%
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55                    -21.57%                    0.9115             -1.6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655                    -21.57%                    0.9115             -1.6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3%                    -34.81%                    12.87%            -17.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3.92%                    -33.00%                    22.53%            -13.14%
净资产收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712.8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112,918.6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49,359.44
减:所得税影响额                                                        389,711.85
合计                                                                  1,169,134.4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一、宏观经济波动导致市场需求下降、营业收入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主要从事光通讯、半导体、太阳能、航空航天及其他领域用高性能石英玻璃材料及制品、石英纤维及制品的生
产与销售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光纤生产中使用的石英玻璃材料及制品、半导体生产中使用的石英玻璃材料及制品、太阳能生
产中使用的石英玻璃材料及制品、航空航天及其他领域生产中使用的石英纤维及制品。公司主导产品为上述高技术领域产品
生产中使用的高性能石英玻璃材料,其市场需求与全球上述领域产业的发展密切相关。若未来全球宏观经济波动,导致上述
领域的产业周期性波动,势必影响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进而对公司今后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公司存在营业收入及盈利
能力波动甚至下滑的风险。
二、对进口高纯度石英砂及氢气资源存在依赖的风险
  (一)对美国Unimin IOTA原料依赖的风险公司的高纯度要求的半导体系列产品及光伏用石英坩埚均以美国Unimin 生产
的进口高纯石英砂为主要原料。
    从天然岩石矿物中提纯生产高纯度石英砂是目前世界生产高纯度石英砂的先进技术,目前全球能够批量供应半导体用
高纯石英砂的工厂较少,美国Unimin在行业中处于垄断地位。俄罗斯、德国、日本等国家具有高纯砂的提纯技术,但至今
未有形成较大的供应能力,因此一旦出现原料供应紧张或产能不足的情况,高纯石英砂原料采购就会出现紧缺,若将来美国
Unimin对公司的原料供应无法完全保障或是出现恶意涨价的情况,公司对上述系列产品的生产就会出现一定的困难,进而
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氢气资源依赖的风险目前公司大部分产品的生产均需要以氢气为燃料,氢气广泛使用于气炼制锭和石英热加工工
艺中,本公司及潜江菲利华的氢气供应均依靠公司出资铺设的专用管道从临近化工厂(沙隆达、江汉盐化总厂)供给。若将
来出现工厂搬迁、无法正常生产或停产等情况导致氢气供应受影响,公司生产将会受到很大程度的制约。
三、与国际知名石英玻璃材料生产厂商进行市场竞争的风险
    目前,公司产品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美国Momentive、德国Heraeus、日本Tosoh、德国Qsil等国际知名的石英玻璃材料
供应商。与国外竞争对手相比,公司存在起步相对较晚、规模偏小、技术研发能力相对较弱等不利因素。如果公司不能在市
场竞争中继续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和市场品牌影响、不能保持现有的良好发展态势,公司将面临较大市场竞争风险,有可能导
致公司市场地位下降的情形发生。
四、信息披露豁免导致的不能充分理解和判断本公司业务情况的风险
本公司现有主要产品中,航空航天及其他领域用石英纤维及制品中部分产品因涉及国家秘密,本招股意向书对相关内容仅在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进行披露,该等信息披露的豁免在未来信息披露中仍可能持续存在,可能导致投资者不能充
分理解和判断本公司该等业务的相关情况,形成因豁免信息披露而导致的投资决策失误的风险。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0,359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邓家贵             境内自然人            15.39%         9,941,982         9,941,982
吴学民             境内自然人             9.52%         6,152,846         6,152,846
北京汇宝金源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7.12%         4,600,000         4,600,000
资管理中心
鲁昌硕             境内自然人             5.29%         3,417,356         3,417,356
胡国华             境内自然人             5.28%         3,413,202         3,413,202
朱植斌             境内自然人             4.99%         3,223,260         3,223,260
孙文沁             境内自然人             4.95%         3,199,840         3,199,840
商春利             境内自然人             1.43%           925,844          925,844
周生高             境内自然人             1.41%           909,200          909,200
欧阳葆华           境内自然人             1.38%           888,400          888,4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李晓静                                                                     804,265 人民币普通股            804,26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轻资
                                                                           448,960 人民币普通股            448,960
产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有机
                                                                           268,363 人民币普通股            268,363
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宏石
                                                                           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
1 号证券投资
张黔蓉                                                                     157,710 人民币普通股            157,710
郑晓明                                                                     120,278 人民币普通股            120,278
沈林峰                                                                     118,500 人民币普通股            118,5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
                                                                           117,809 人民币普通股            117,809
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
丁云芳                                                                     115,481 人民币普通股            115,481
扬中市科天明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110,200 人民币普通股            110,2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明                                  人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2017 年 9 月 10
邓家贵                  9,941,982                                        9,941,982 首发承诺
                                                                                                日
                                                                                                2017 年 9 月 10
吴学民                  6,152,846                                        6,152,846 首发承诺
                                                                                                日
北京汇宝金源投
                                                                                                2015 年 9 月 10
资管理中心(有          4,600,000                                        4,600,000 首发承诺
                                                                                                日
限合伙)
                                                                                                2015 年 9 月 10
鲁昌硕                  3,417,356                                        3,417,356 首发承诺
                                                                                                日
                                                                                                2015 年 9 月 10
胡国华                  3,413,202                                        3,413,202 首发承诺
                                                                                                日
                                                                                                2015 年 9 月 10
朱植斌                  3,223,260                                        3,223,260 首发承诺
                                                                                                日
                                                                                                2015 年 9 月 10
孙文沁                  3,199,840                                        3,199,840 首发承诺
                                                                                                日
                                                                                                2015 年 9 月 10
商春利                   925,844                                          925,844 首发承诺
                                                                                                日
                                                                                                2015 年 9 月 10
周生高                   909,200                                          909,200 首发承诺
                                                                                                日
                                                                                                2015 年 9 月 10
欧阳葆华                 888,400                                          888,400 首发承诺
                                                                                                日
                                                                                                2015 年 9 月 10
其他 79 个自然人       11,728,070                                       11,728,070 首发承诺
                                                                                                日
合计                   48,400,000                0              0       48,400,000       --            --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其原因:
1、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了320.85%,主要原因为公司发行新股增加募集资金所致;
2、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了96.08%,主要原因为公司对优质客户授予了更多的信用额度及帐期;
3、其它应收款较期初增加了133.10%,主要原因为公司对符合购房借款规定的职工购房借款增加等所致;
4、开发支出较期初增加了300.47%,主要原因为承担国家研发项目支出增加所致;
5、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增加了124.0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计提坏帐准备按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所致;
6、短期借款较期初减少了72.7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减少了短期流动资金借款所致;
7、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了307.5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增加应付票据使用量所致;
8、预收账款较期初增加了296.11%,主要原因为公司开发新客户增加预收帐款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增加了235.0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计提职工年终奖励尚未支付所致;
10、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了95.31%,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尚在复审,暂按25%税率计提企
业所得税所致;
11、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了45669.09%,主要原因为获得开发区财政局产业发展资金所致;
12、长期应付款较期初减少了37.05%,主要原因为支付离退体人员社保费用;
13、专项应付款较期初增加了53.00%,主要原因为收到国家研发项目资金所致;
14、实收资本股本较期初增加了33.4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15、资本公积较期初增加了582.81%,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溢价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其原因:
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89.29%,主要是本期减少银行借款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5066.66%,主要是上年同期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回所致;
3、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00.55%,主要是本期收到政府补助所致;
4、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85.35%,主要是本期按照25%计提企业所得税,上年同期按照15%计提企业所得税
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其原因:
1、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净流入,同比减少56.28%,主要原因是:⑴本年度客户回款中应收
票据比例增加,⑵是支付物资采购、职工薪酬增长;
2、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净流出,同比减少55.10%,主要原因是购置固定资产投资的现金流
减少;
3、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净流入,同比增加799.80%,主要原因是本期股东投资增加,以及上
年同期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4、报告期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为净流出,同比减少81.64%,主要是外币汇率波动减小所致。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2014年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97.7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44%。报告期内外部市场需求稳定,公司业务收入未发生重
大变化。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2014年9月30日,本公司正在研发的主要项目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研发项目      进展情况                                       拟达到的目标
1      低羟基石英玻 目前项目已完成工艺路线的设计及验证,待与专业设 低羟基石英玻璃材料生产工艺技术定型
       璃材料研发    备厂家洽谈中试设备的事宜。
2      连熔连拉技术 目前项目已完成装置和熔炉结构定型工作,正在进行 完成熔炉结构的定型工作,稳定生产工艺技
       与装备定型    中试验证,待研发半导体用石英锭材料的成套装备与 术。
                     技术。
3      高均匀性合成 目前项目已完成工艺试验,产品小样达到设计指标, 研制高效氢氧燃烧器、熔炉系统、精密供料装
       石英玻璃材料 正在完善设计方案及装置,为中试小批量生产做准备。置、成套生产技术
       研制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新进荆州鑫诚工业气体销售有限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的变化是根据业务需要进行采购引起,属正
常变化,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度经营计划没有变更,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年度计划开展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各项经营目标。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请见\"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二“重大风险提示”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时间   期限   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
作承诺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邓家贵、吴学民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本次发行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
                         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报告
                         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期内
                             3、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2014
首次公开发行   持股 5%                                                                                按承   承诺
                         本人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 年 09
或再融资时所   以上股                                                                                 诺执   人遵
                         意向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 月 10
作承诺         东                                                                                     行     守了
                         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减持公司股份。                             日
                                                                                                             所做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
                                                                                                             承诺
                         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
                         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 年。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
                         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
                         所得金额相等的应付现金分红。
                             5、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
                         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6、(1)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
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
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2)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
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人
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 年。如本
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
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应付现金分红。(3)上述承诺不因本
人辞任发行人董事而发生变化。
    7、(1)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
满后,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
股意向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
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以减持公司股份。(2)如本人违反
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
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
后自动延长 1 年。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本
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应付现金分
红。
    8、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公司收盘价
(除权除息后)连续 20 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除外)
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情况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
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则应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见招股说
明书“稳定股价预案”)。
    9、本人于 2014 年 5 月 22 日出具承诺函: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已经向蓝宝石项目累计投资 3,555 万元,其中投入 5 台长晶炉设备的
账面净值为 2,254 万元(账面原值 2,806 万元、计提折旧 552 万元)。若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项目尚未投产,发行人主要股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将按不低于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账面净值的价格收购上述 5 台长晶
炉设备资产。”
    10、本人于 2014 年 6 月出具承诺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潜江菲利华
依据与中国石化江汉油田分公司盐化工总厂于 2010 年 9 月 5 日签订《土
地使用权出租协议》,承租盐化工总厂 3,110.8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
生产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潜国用(2000)字第 0854 号”、“潜国
用(2003)字第 491 号”),并在该租赁土地上自建了厂房及其他构筑物、
附属设施;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潜江菲利华已就其于该租赁土地范围
内自行建造的厂房合法取得以潜江菲利华为所有权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如
潜江菲利华在租赁期内因上述厂房及其他构筑物、附属设施被拆迁、毁损
或者其他原因致使租赁合同终止、生产经营受到影响或潜江菲利华受到处
罚等导致经济损失,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相关补偿、处罚款项和对利益
相关方的赔偿或补偿款项以及潜江菲利华因此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二、北京汇宝金源投资管理中心 1、本企业在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应提前将
                          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
                          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方可
                          以减持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2、如本企业违反
                          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
                          票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企业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
                          届满后自动延长 1 年。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
                          扣留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
                          应付现金分红。
                                 三、本公司持股 5%以上自然人股东鲁昌硕、胡国华、朱植斌、孙文
                          沁 1、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
                          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
                          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以减持公司股份。2、如本人违反上述承
                          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归
                          公司所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
                          延长 1 年。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