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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孚通信: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3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3-072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鉴于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12月3日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并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决定第五届董事会将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邹支农先生、欧洋女士、王志弘先生、朱松根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耿慧敏女士、路琳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其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耿慧敏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路琳女士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ZHOU,ZHIPING先生、徐飞先生连续任职已满六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2日

附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邹支农先生,1968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吉林工业大学本科学历,机械设计及制造专业。邹支农于1991年7月进入吉林省四平市鼓风机厂工作,历任技术科工程师、计算机处工程师;1995年7月至2001年9月任四平大众电脑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10月至2004年6月任苏州豪亿数码网络有限公司技术经理;2004年7月2005年6月任苏州工业园区名展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7月,邹支农与朱国栋共同创办了本公司的前身苏州天孚精密陶瓷有限公司,2005年至2018年1月历任本公司(及本公司前身)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2018年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支农先生通过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0,204,09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5.2459%。邹支农先生为第五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欧洋女士的配偶,夫妇二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支农先生与欧洋女士的女儿邹咏航和儿子邹欣航通过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102,046股,分别约占公司总股本的7.6230%,邹咏航和邹欣航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支农先生、欧洋女士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邹支农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邹支农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邹支农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

2、欧洋女士,1968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历,历史学专业。1991年9月至2001年9月任吉林省四平市教育学院师训文科处讲师;2001年10月至2005年6月任苏州豪亿数码网络有限公司经理;2005年7月至2011年9月历任苏州天孚精密陶瓷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

2011年10月至2018年1月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8年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欧洋女士通过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102,04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7.6230%。欧洋女士为第五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邹支农先生的配偶,夫妇二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支农先生与欧洋女士的女儿邹咏航和儿子邹欣航通过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102,046股,分别约占公司总股本的7.6230%,邹咏航和邹欣航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支农先生、欧洋女士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欧洋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欧洋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欧洋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

3、王志弘先生,1974年10月生,中国台湾居民,圣约翰大学本科学历,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2001年6月至2003年6月任台湾百富臣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制程工程师;2003年7月至2006年5月任台湾富柏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造课长;2006年6月至2007年3月任台湾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造部及管理部经理;2007年4月至2010年2月任野村精机(上海)有限公司协理,2010年3月至2011年6月任苏州天孚精工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5月至2011年9月任苏州天孚精密陶瓷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志弘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79,49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480%。王志弘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王志弘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

4、朱松根先生,1978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电子信息技术正高级工程师。2005年7月入职公司,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高安天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松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4%。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朱松根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

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耿慧敏女士,1973 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职于台州学院。1994 年至2002年在佳木斯烟草公司工作,2003年至2009年就职于大连财经学院(原东北财经大学津桥商学院),先后担任过学校财务部主任、教学管理部主任、院长助理兼财会系主任等职务。2019年5月起任职于台州学院。主要研究方向审计、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耿慧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耿慧敏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

2、路琳女士,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大学教授。1998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获得硕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香港城市大学,获得管理学博士学位。1998年4月至今在上海交通大学工作,担任组织管理系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路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路琳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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