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1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显谋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并形成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3-064)。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