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0)第 319023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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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关于 2018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
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0)第 319023 号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腾信股份公司《)除的专项说明》。
关于 2018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
一、董事会的责任
腾信股份公司董事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了《关于 2018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编制和对外报送、披露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腾信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腾信股份公司编制的《关于 2018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
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腾信股份公司编制的《关于 2018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腾信股份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审核报告仅供腾信股份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发勇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军
中国·北京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