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李娴女士主持,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其中李娴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为监事会定期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