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航飞先生主持,应当与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3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按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计提相关产品质量保证费用预计负债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