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繁昌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19年9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繁昌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繁昌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繁昌城市污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繁昌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建设等需要,公司决定为繁昌城市污水申请人民币4,3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11条,“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公司担保总额为483,215.39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222,248.42万元,因此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与银行签订相关贷款协议及担保协议。具体条款以公司或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贷款协议及担保协议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繁昌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11月17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住 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蔡瑞峰经营范围:收集、处理城区生活污水及部分工业废水(凭相关许可生产经营)。与本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繁昌城市污水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财务状况 | |
项目 | 2019年8月31日 |
资产总额 | 8,834.87 |
负债总额 | 5,063.83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0.00 |
流动负债总额 | 5,063.83 |
净资产 | 3,771.04 |
经营情况 | |
项目 | 2019年1-8月 |
营业收入 | 678.04 |
利润总额 | 307.76 |
净利润 | 267.05 |
截至2019年8月31日,繁昌城市污水资产总额为8,834.87万元,净资产为3,771.04万元,2019年1月至8月累计净利润为267.05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繁昌城市污水向银行申请人民币4,3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不超过20年(具体银行待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繁昌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建设等需要,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繁昌城市污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鉴于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担保风险低,对公司和股东无不利影响,也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
保不构成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本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繁昌城市污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繁昌城市污水申请办理4,3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483,215.39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公司所有对外担保全部是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222,248.42万元,公司累计担保总额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度公告。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