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国祯环保股票代码 300388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91号通讯地址 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91号
股份变动性质 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5%
签署日期:2019年7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国祯环保非公开发行109,790,001股而导致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被动减少,上述交易已获得国祯环保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持股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附表 ...... 14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告 | 指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国祯环保、上市公司 | 指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国祯集团、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非公开发行 | 国祯环保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9,790,001股新股的行为 |
本次交易、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国祯环保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向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共计3家认购对象发行109,790,001股,占国祯环保发行后总股本的16.38%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公司章程》 | 指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 | 指 | 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表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91号 |
法定代表人 | 李炜 |
注册资本 | 9181.00万元 |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705040467D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日期 | 1994年6月30日 |
经营期限 | 长期 |
经营范围 | 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不含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市场营销策划;财务顾问;法律咨询(不含中介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技术开发与推广;企业形象策划,房屋租赁;城乡环境卫生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股东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李炜 | 62.56% |
2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7.68% |
3 | 合肥穆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80% |
4 |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 4.25% |
5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 | 0.42% |
6 | 华能花凉亭水电有限公司 | 0.14% |
7 | 阜阳市雪地啤酒有限公司 | 1.42% |
8 | 湖北公安电力实业公司 | 0.07% |
9 | 寿县供电局 | 0.14% |
10 | 淮南皖淮化工厂 | 0.07% |
11 | 安徽电力经济开发服务中心 | 0.28% |
12 | 繁昌供电局 | 0.07% |
13 | 平保蛇口 | 0.01% |
14 | 电子工会 | 0.01% |
15 | 新骏公司 | 0.02% |
16 | 安庆横江集团 | 0.14% |
17 | 深圳前海量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61% |
18 | 其他个人投资者 | 2.31% |
合计 | 100.00% |
3、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国祯集团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为:
序号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境外居留权 |
1 | 李炜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合肥 | 否 |
2 | 常先米 | 男 | 副董事长 | 中国 | 合肥 | 否 |
3 | 李泓萱 | 女 | 董事 | 中国 | 合肥 | 否 |
4 | 李松珊 | 女 | 董事兼总经理 | 中国 | 合肥 | 否 |
5 | 谢贻富 | 男 | 董事 | 中国 | 合肥 | 否 |
6 | 谢娅 | 女 | 董事 | 中国 | 合肥 | 否 |
7 | 侯红勋 | 男 | 董事 | 中国 | 合肥 | 否 |
8 | 王芳 | 女 | 董事 | 中国 | 北京 | 否 |
9 | 厉德才 | 男 | 董事 | 中国 | 合肥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书签署之日,国祯集团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国祯环保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67号)核准,非公开发行109,790,001股新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而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国祯环保总股本由560,518,062股增加至670,308,063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国祯集团作为国祯环保的原持股5%以上股东,仍持有国祯环保217,576,184股,持股比例由38.82%下降至32.4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明确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且不违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事项(若有)的前提下,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国祯集团持有国祯环保A股217,576,184股,占国祯环保总股本的38.82%。
国祯环保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67号)核准,非公开发行109,790,001股新股,总股本由560,518,062股增加至670,308,063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国祯集团持有国祯环保股份数量不变,占国祯环保总股本的比例被动下降至32.46%。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参与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而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三、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经国祯环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国祯环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148,830,000股,占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后总股本的22.20%。
除上述股份质押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被司法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的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国祯环保所在地。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安徽省合肥市 |
股票简称 | 国祯环保 | 股票代码 | 30038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91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不变,但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因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5%)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217,576,184股 持股比例:38.82%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变动数量:0股 变动比例:-6.36%(按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持股数量:217,576,184股 持股比例:32.46%(按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