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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虹普:2022年度独董述职报告(王明进)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明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现将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会5次,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5次,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王明进5500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列席2次股东大会,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2022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2年2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被采纳。

2、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关于

<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被采纳。

3、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被采纳。

4、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被采纳。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2022年度履行了如下职责:

2022年公司由提名委员会对现任董事和高级人员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审查,对公司人才体系建设提出专业建议,切实发挥提名委员会的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的战略决策提出意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了解公司的财务情况,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

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公司与股东。

3、对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经营层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跟踪情况等进行调查与了解,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

五、其他工作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综上所述,2022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履职过程中能够保持客观独立性,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参考意见,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王明进2022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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