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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虹普: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证券代码:300384 证券简称:三联虹普 公告编号:2023-012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衡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3年报审计工作,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按照市场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首席合伙人:郭澳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历史沿革:天衡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经营范围: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业务资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2年末,天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56.5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00万元,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从业人员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3次(涉及从业人员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莉,自1999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自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林,自2000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毕宏志,自2012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复杂程序等因素定价。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及天衡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过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天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许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经审查,天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贯性,我们同意续聘天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天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贯性,我们同意续聘天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天衡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2022年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天

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4、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天衡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该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监事会同意续聘天衡负责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许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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