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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捷软件:关于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26

证券简称:鼎捷软件 证券代码:300378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1年2月

目录

一、释义 ...... 2

二、声明 ...... 4

三、基本假设 ...... 5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6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 6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 7

(三)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 8

(四)实施授予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 12

(五)结论性意见 ...... 12

一、释义

1. 上市公司、公司、鼎捷软件:指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 股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指《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正案)》。

3. 股票期权、期权: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4.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的归属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 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含台籍)。

6. 授予日: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7. 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票的价格。

8. 行权: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条件购买标的股票的行为。

9. 行权条件: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10. 可行权日: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11. 授予价格: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12. 归属: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司将股票登记至激励对象账户的行为。

13. 归属条件: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激励股票所需满足的获益条件。

14. 归属日: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票完成登记的日期,必须为交易日。

15.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6.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7. 《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18. 《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19. 《业务办理指南》:指《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

20. 《公司章程》:指《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1.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2. 证券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23. 元:指人民币元。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鼎捷软件提供,本计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对鼎捷软件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鼎捷软件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报告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三、基本假设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2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2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正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修订发表了意见。

3、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2月1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1年2月22日,公司对外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2月25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正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2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截止本报告出具日,鼎捷软件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1、本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鼎捷软件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此外鼎捷软件不存在“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截至目前,激励对象也未发生上述不符合获授条件的情形,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授予日:2021年2月25日

(2)授予数量:189万份

(3)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及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人数:10人

(5)授予价格:24.22元/份

(6)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姓名国籍职务获授股票期权的数量 (万份)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占本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叶子祯中国台湾地区董事长兼总裁6031.74%0.23%
刘波中国大陆董事、资深副总裁3015.87%0.11%
张苑逸中国台湾地区财务总监兼董秘、副总裁3015.87%0.11%
管理人员
潘泰龢中国台湾地区管理人员2010.58%0.08%
郑家麟中国台湾地区管理人员63.17%0.02%
李义训中国台湾地区管理人员63.17%0.02%
陈刘杰中国台湾地区管理人员63.17%0.02%
其他管理人员(3人)3116.40%0.12%
合计189100%0.7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7)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限制性股票种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日:2021年2月25日

(3)授予数量:690万股

(4)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及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授予人数:219人

(6)授予价格:12.11元/股

(7)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姓名国籍职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叶子祯中国台湾地区董事长兼总裁405.80%0.15%
刘波中国大陆董事、资深副总裁202.90%0.08%
张苑逸中国台湾地区财务总监兼董秘、副总裁202.90%0.08%
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
潘泰龢中国台湾地区管理人员202.90%0.08%
郑家麟中国台湾地区管理人员81.16%0.03%
李义训中国台湾地区管理人员81.16%0.03%
陈刘杰中国台湾地区管理人员81.16%0.03%
吴丞杰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40.58%0.02%
陈秀春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40.58%0.02%
黄昱凯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40.58%0.02%
陈慈婷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40.58%0.02%
张雯婵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40.58%0.02%
陈重辉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40.58%0.02%
庄灯男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40.58%0.02%
伍定一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30.43%0.01%
陈采青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30.43%0.01%
黄宝容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30.43%0.01%
郑书豪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40.58%0.02%
梅祥云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40.58%0.02%
刘祐男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40.58%0.02%
李雯苹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40.58%0.02%
陈杰弘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30.43%0.01%
曹永诚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30.43%0.01%
洪丽雅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30.43%0.01%
吴冠辉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30.43%0.01%
陈仪安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30.43%0.01%
林伟圣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30.43%0.01%

黄盈彰

黄盈彰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30.43%0.01%
许秀静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30.43%0.01%
杨森雄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30.43%0.01%
古馨如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30.43%0.01%
黄介良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30.43%0.01%
李明卓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30.43%0.01%
朱勇助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30.43%0.01%
许瑛伦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30.43%0.01%
王经颖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30.43%0.01%
沈秋莲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30.43%0.01%
林文德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30.43%0.01%
乔凯鼎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30.43%0.01%
陈秀凤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30.43%0.01%
吴政俊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30.43%0.01%
李浩瑜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30.43%0.01%
吴明和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30.43%0.01%
李奇恒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30.43%0.01%
陈秀丽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30.43%0.01%
陈淑惠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30.43%0.01%
翁唯育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30.43%0.01%
张宏泽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30.43%0.01%
潘继哲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30.43%0.01%
彭佳莉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30.43%0.01%
苏景峯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30.43%0.01%
曾秀珠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30.43%0.01%
杨瑞德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30.43%0.01%
李育民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30.43%0.01%
戴士真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30.43%0.01%
周哲仲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30.43%0.01%
刘敬助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30.43%0.01%
何耀宗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30.43%0.01%
廖丽华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30.43%0.01%
李彦勋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30.43%0.01%
冷淑清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30.43%0.01%
徐育圣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30.43%0.01%
王卿娜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20.29%0.01%
许旭正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20.29%0.01%
黄家伟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20.29%0.01%
王华鷰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20.29%0.01%

王巨阳

王巨阳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20.29%0.01%
周宏达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20.29%0.01%
曾惠悉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20.29%0.01%
吴淑印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20.29%0.01%
易淑真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20.29%0.01%
李蓁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20.29%0.01%
邱东燕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20.29%0.01%
彭添吉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20.29%0.01%
陈建璋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20.29%0.01%
洪佳和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20.29%0.01%
黄贞枝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20.29%0.01%
陈陞铭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20.29%0.01%
谈明忠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20.29%0.01%
黄思瑞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20.29%0.01%
颜瑜娴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20.29%0.01%
曾得龙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20.29%0.01%
黄少萱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20.29%0.01%
佘怡旻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20.29%0.01%
陈晋武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20.29%0.01%
赖裕文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20.29%0.01%
林金幸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20.29%0.01%
吴惠真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20.29%0.01%
戴伟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20.29%0.01%
林佳蒨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20.29%0.01%
黄圣杰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20.29%0.01%
庄安君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20.29%0.01%
丁玉如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20.29%0.01%
王译汉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20.29%0.01%
王鸿谕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20.29%0.01%
白淑君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20.29%0.01%
谢承峯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20.29%0.01%
陈嘉甫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20.29%0.01%
李肇瑜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20.29%0.01%
黄菀愉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20.29%0.01%
黄于真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20.29%0.01%
周俊成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20.29%0.01%
学建仁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20.29%0.01%
张雅筑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20.29%0.01%
李明宪中国台湾地区核心员工20.29%0.01%

其他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114人)

其他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114人)30444.06%1.14%
合计690100%2.5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8)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四)实施授予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为了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本次授予对公司的影响,本财务顾问认为鼎捷软件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前提下,按照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产生的费用进行计量、提取和核算,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五)结论性意见

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行权/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不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经办人:张飞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2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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