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即征即退增值税款及政府补助款的公告
一、获得款项的基本情况
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获得即征即退增值税款及政府补助款共计17,347,599.46元,具体情况如下:
1、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于2000年9月22日下发的《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及2011年1月28日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自2000年6月24日起,本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可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该即征即退增值税为公司所属行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所享受的软件产品即征即退增值税款,在财务报表的归类不属于非经常性。上述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税局按月(或按季)核发。公司截止本公告日共计确认收到即征即退增值税款13,180,822.92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16.63%。
2、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公司获得政府补助资金为4,166,776.54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5.26%,该资金已全部到账。
二、获得款项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公司此次收到的上述即征即退增值税款及政府补助款均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类型。
本次公告的即征即退及政府补助资金预计对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产生的影响约为人民币1,474.55万元。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情况仍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