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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杰科技: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27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公司拟与徐小兵先生、杨兵先生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投资设立无锡杰矽微半导体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为了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现补充说明如下:

五、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徐小兵

丙方:杨兵

1、甲乙丙三方拟共同设立无锡杰矽微半导体有限公司,专门从事电源管理芯片研发设计技术的产业化落地。

2、标的公司成立后由乙方、丙方负责经营,自2022年1月1日起四个完整年度,标的公司的经营目标为:

(1)2022年丙方开发成功2颗PMIC(电源管理芯片)产品,工程批验证合格;

(2)2023年丙方开发的PMIC产品实现税后销售收入300万元,实现毛利率10%;

(3)2024年丙方开发的PMIC产品实现税后销售收入2,200万元,实现毛利率20%;

(4)2025年丙方开发的PMIC产品实现税后销售收入1亿元,实现毛利率25%。

标的公司对经营目标每年进行一次考核,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数据依据。若标的公司(1)(2)(3)项经营目标均如期达成,丙方所持标的公司8%的股份为甲方无偿赠予。若在标的公司存续期间丙方离职或至2024年底标的公司未完成约定的(1)(2)(3)项经营目标之和,则甲方有权按0元的对价收购丙方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股权,丙方无条件按甲方的指示转让给甲方并配合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3、各方约定,标的公司设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全部由甲方提名,经股东会选举和更换。不设监事会,设1名监事组成,由甲方提名一名代表担任。设总经理一名、财务总监一名,均由甲方提名并经董事会通过。

4、标的公司每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30%按股东实缴比例进行现金股息分配,剩余部分用于公司发展,利润分配应由董事会制订分配方案报股东会批准。

5、各方需要按协议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注入相关资源等,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如果由于合营各方的过错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合营各方应按照实际的情况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6、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署后成立,经甲方董事会审议后生效。

特此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1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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