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扬杰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1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认真查阅了公司相关会议资料,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经讨论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聘任王文信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梁瑶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刘从宁先生、陈润生先生、戴娟女士、徐小兵先生、Pei-ming Pamela Cheng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戴娟女士担任财务总监,聘任沈颖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助理,其提名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审阅上述相关人员履历等材料,我们未发现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二、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并结合自身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并能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规范运作,并对各重大方面进行了有效控制,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推动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附注》的独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附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2019年度以及2020年1-3月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金志国 于燮康 陈同广

2020年6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