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67),其中,公司董事、总经理刘从宁先生,副总经理徐小兵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梁瑶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戴娟女士,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自2019年5月31日至2019年11月30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213,187股、46,875股、121,875股和1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0.05%、0.01%、0.03%和0.03%。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刘从宁先生、徐小兵先生和戴娟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及梁瑶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从宁先生、徐小兵先生和戴娟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均已实施完毕;梁瑶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数量已超过其股份减持计划的半数。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刘从宁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9-05-31 | 15.902 | 213,100 | 0.05% |
徐小兵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9-05-31 | 16.38 | 46,875 | 0.01% |
梁瑶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9-05-31 | 16.628 | 81,800 | 0.02% |
戴娟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9-05-31 | 16.09 | 150,000 | 0.03% |
注1:上述减持股份的来源均为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股份(包括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注2)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注3) | ||
刘从宁 | 合计持有股份 | 852,750 | 0.18% | 639,650 | 0.1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13,187 | 0.05% | 87 | 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39,563 | 0.14% | 639,563 | 0.14% | |
徐小兵 | 合计持有股份 | 187,500 | 0.04% | 140,625 | 0.0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6,875 | 0.01% | 0 | 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40,625 | 0.03% | 140,625 | 0.03% | |
梁瑶 | 合计持有股份 | 487,500 | 0.10% | 405,700 | 0.0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1,875 | 0.03% | 40,075 | 0.0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65,625 | 0.08% | 365,625 | 0.08% | |
戴娟 | 合计持有股份 | 600,000 | 0.13% | 450,000 | 0.1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0,000 | 0.03% | 0 | 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50,000 | 0.10% | 450,000 | 0.10% |
注2~3: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上的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1、刘从宁先生、徐小兵先生、梁瑶先生和戴娟女士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且减持的方式、数量与股份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刘从宁先生、徐小兵先生和戴娟女士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2、梁瑶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