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3 证券简称:扬杰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3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29号)。根据年报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就问询函所提及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现对相关问题进行回复并披露,具体内容见附件。
特此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5月29日
附件: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根据贵部于2019年5月24日下发的《关于对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29号)有关意见和要求,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扬杰科技”)对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现书面回复如下,敬请贵部予以审阅、指正。
1、报告期末,你公司委托理财未到期余额32,209.47万元,逾期未收回余额8,605.68万元。请你公司:
(1)分别说明未到期及逾期未收回委托理财中的保本及非保本理财占比情况,并详细说明逾期未收回理财的具体原因及公司已采取、拟采取的保障措施。
(2)核查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机构与公司、股东及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若是,请详细列示相关情况并说明是否形成资金占用。
(3)报告期末,你公司短期借款余额28,304.30万元,请补充说明存在闲置资金进行高风险理财情况下仍有较大金额借款的原因;并核查是否存在借款理财的情况,如是,请详细说明情况及原因。
(4)核查你公司是否存在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高风险委托理财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七条相关要求的情形。
(5)补充说明你公司进行大额非保本理财的目的,公司相关风险控制制度设计及执行是否有效,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
(6)年报显示,你公司部分高风险委托理财于2019年1月至5月到期,请补充说明上述理财截至目前的收回情况。
请会计师核查发表意见。
回复:
(一)分别说明未到期及逾期未收回委托理财中的保本及非保本理财占比情况,并详细说明逾期未收回理财的具体原因及公司已采取、拟采取的保障措施。
1、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受托方/ 管理人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万元) | 截至回复日是否赎回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资金 来源 | 是否 保本 |
民生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民生财富尊享6号投资私募基金 | 3,000.00 | 是 | 2018/1/30 | 2019/1/29 | 7.50% | 自有资金 | 否 |
深圳市前海旗辉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旗辉裕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2,000.00 | 是 | 2018/3/30 | 2019/3/30 | 9.00% | 自有资金 | 否 |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 国投泰康信托-金雕66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500.00 | 是 | 2018/4/19 | 2019/4/19 | 7.80% | 自有资金 | 否 |
金富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金富乌虹湖2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3,000.00 | 是 | 2018/4/23 | 2019/4/23 | 9.00% | 自有资金 | 否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中融-承安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000.00 | 是 | 2018/5/18 | 2019/5/18 | 8.30% | 自有资金 | 否 |
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信托-至信368号方圆合景广州南沙莲溪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000.00 | 是 | 2018/6/8 | 2019/2/18 | 8.20% | 自有资金 | 否 |
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信托.至信439号金凰珠宝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2,000.00 | 是 | 2018/6/8 | 2019/3/7 | 7.90% | 自有资金 | 否 |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安信-深圳罗湖城市更新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4,000.00 | 未到期 | 2018/6/8 | 2019/6/8 | 9.20% | 自有资金 | 否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中融-唐昇1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5,000.00 | 是 | 2018/7/31 | 2019/2/25 | 7.50% | 自有资金 | 否 |
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信托-至信472号新华联流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5,000.00 | 是 | 2018/8/1 | 2019/2/25 | 7.80% | 自有资金 | 否 |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创世WM一号私募基金 | 4,709.47 | 未到期(部分份额已转让,见下文) | 2018/10/31 | 2019/10/31 | 7.30% | 自有资金 | 否 |
合计 | 32,209.47 | - | - | - | - | - |
除上述尚未到期理财产品外,“兴业观云10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本金1,500.00万元,应于2019年5月16日到期,由于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在2019年1月对该基金管理人江苏兴佳利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立案侦查,本公司在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时预计在该基金到期时无法收回投资,故对其进行了核销处理。
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均为非保本理财产品。
2、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逾期未收回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受托方/ 管理人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余额(万元) | 是否保本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资金 来源 |
上海岩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岩利稳金2号私募基金 | 1,847.85 (注1) | 否 | 2017/7/20 | 2018/7/20 | 7.8% | 自有资金 |
新纪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 新纪元开元5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3,871.65 (注2) | 否 | 2017/11/3 | 2018/11/3 | 8.65% | 自有资金 |
浙江九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九熙-诚誉2号智能电网私募投资基金 | 2,886.19 (注3) | 否 | 2017/11/9 | 2018/11/9 | 9.3% | 自有资金 |
合计 | 8,605.69 | - | - | - | - | - |
注1-3:岩利稳金2号私募基金、新纪元开元5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和九熙-诚誉2号智能电网私募投资基金投资本金本别为2,000万元、5,000万元和3,400万元,所列示的金额分别扣除了2018年度收回的部分本金及收到的投资收益152.15万元、1,128.35万元和513.81万元。
除上述逾期未收回的理财产品外,“东融汇稳惠1号基金第二十四期”投资本金5,000.00万元,于2018年11月3日到期未收回。到期后至公司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期间,经公司调查了解,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永续”)存在资金管理混乱、账目不清等问题。并且,东融集团负责人叶振明确回复,通过朝阳永续投资东融汇稳惠1号基金的包括扬杰科技在内的多数投资人都不
在目前东融集团的债权人名单内。公司预计无法收回投资,故在报告期内对其进行核销处理。
报告期末,公司逾期未收回的理财产品均为非保本理财产品。3、逾期未收回理财的具体原因及公司已采取、拟采取的保障措施。
(1)岩利稳金2号私募基金
①逾期未收回的具体原因根据基金合同及推介时出示的宣传资料,该基金第五期资金最终受让福建海西中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西中科”)应收账款形成的债权收益权,同时以海西中科签发并由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建”)承兑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号230839102620420170719096358205)作为担保与支付手段。
根据中科建出具的展期申请函及基金管理人上海岩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岩利基金”)出具的《关于中科建应收账款型专项私募基金延期兑付的风险提示》《关于岩利稳金2号私募基金第五期的协商函》:海西中科因资金流动性危机,到期无法及时支付应收账款,中科建亦由于对内改制等原因,无法为海西中科兑付商票。
②公司已采取、拟采取的保障措施
上海岩利基金作为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10月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中科建在内的其他连带责任人履行相关付款义务,并申请财产保全。目前,被告中国科学院行政管理局提出了管辖权异议,法院尚未做出最终裁定。上海岩利基金通过多种途径,全力维护客户和自身权益,已从中科建处取得数处地产、房产等固定资产,目前处于盘活和出售资产阶段,因维权工作处于谈判进行中,具体信息等事件推进明朗和有最终结果后再详细披露。公司持续跟踪和积极协助上海岩利基金维权工作。
(2)新纪元开元5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①逾期未收回的具体原因
新纪元开元5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集团”)基于其持有的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50)股票收益权设立的信托计划,原定于2018年 11月13日到期。因康得新股价在2018年下半年大
幅下跌和康得集团出现流动性危机,康得集团未能如期向信托计划履行回购义务,导致新纪元未能按期归还公司投资本金及利息。
根据公司与新纪元控股股东沣沅弘(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沣沅弘”)签署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远期转让协议》,要求沣沅弘受让前述全部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沣沅弘同意承担和履行其责任,但为了新纪元顺利结束该笔资管计划以保持良好信用记录,沣沅弘将其资金路径设置为:沣沅弘支出相应资金到康得集团,资金通过康得集团回到信托计划,再回到新纪元,最后由新纪元清算后向公司支付本息,从而完成其资管产品闭环。
根据沣沅弘出示的汇款凭证,其于2018年11月27日通过子公司将款项5,600 万元电汇至康得集团。根据新纪元和沣沅弘提供的相关资料,康得集团收到5,600万元后,仅向山西信托支付了1,000万元,导致新纪元未能全额支付公司投资本金和收益。
②公司已采取、拟采取的保障措施
在资管计划到期后,公司持续与新纪元、沣沅弘、康得集团等相关方进行谈判和磋商,要求相关方尽快履行还款责任和担保责任:
在为新纪元垫付的 5,600 万元中大部分资金被截留后,沣沅弘表示目前已无力履行《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远期转让协议》。经过公司与沣沅弘沟通,沣沅弘于2018 年12月28日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同意就新纪元尚未支付的43,160,000元向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同时办理将其所持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股份公司股权、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份额)抵押给公司的法律手续。
现经沣沅弘和新纪元引荐,第三方上海华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签订了《合伙企业份额转让协议》,上海华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南通金信灏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92%的合伙份额以人民币49,249,689.85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同时公司将57号资管计划100%收益权以人民币49,249,689.85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华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相互支付的对价等额抵消。
南通金信灏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目前持有北京金信卓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50.23%的合伙份额,北京金信卓华投资中心现持有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990)104,738,966股限售流通股。
目前,南通金信灏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份额转让工商变更手续正在稳步推进,预计2019年6月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3)九熙-诚誉2号智能电网私募投资基金
公司于 2017年 11 月 9 日与浙江九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九熙-诚誉 2 号智能电网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认购了九熙-诚誉 2 号智能电网私募投资基金,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3,400 万元。根据基金合同等相关约定,公司投资该基金产品的到期日为 2018 年 11 月 16 日,该基金已按自然季度向公司分配收益合计 320.57 万元,该基金自 2018 年 12 月起至2019年1月24日分次向公司划付本金及利息,公司已收回投资本金 3,400 万元及理财收益 360.01 万元(含逾期利息)。
(4) 东融汇稳惠1号基金第二十四期
①逾期未收回的具体原因
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对理财产品以及管理人情况进行了持续跟踪,了解到管理人浙江东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融基金”)及担保方杭州东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融集团”)均出现了流动性危机,同时东融基金和朝阳永续存在资金管理混乱、账目不清等问题,导致东融汇稳惠1号基金第二十四期无法兑付本金及收益。
公司在获悉东融基金出现流动性危机后,第一时间成立了专案小组,多次与东融基金、朝阳永续、东融集团等相关方当面沟通和催收还款。公司确认投资款已直接支付至东融汇稳惠1号基金在恒丰银行的账户,公司要求东融基金及担保方东融集团支付本金及基准收益。东融集团负责人叶振回复,东融基金募集的3.69亿元(全部由朝阳永续代销,公司投资本金5,000万元)只有2.13亿元投到了东融集团,用于购买不良资产债权包,剩余的1.56亿元没有投到东融集团,所以通过朝阳永续投资东融汇稳惠1号基金的包括扬杰科技公司在内的多数投资人都不在目前东融集团的债权人名单内。公司已对其进行核销。
②公司已采取、拟采取的保障措施
公司已向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对东融基金、朝阳永续、杭州拓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GP杭州金鹊投资有限公司、杭州融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及其GP杭州东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保全基金资产、冻结基金账号,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已于2019年1月22日向部分被告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司已向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以诈骗罪对东融基金及朝阳永续等提起刑事控告,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于2019年1月15日向公司出具了《移送案件通知书》,决定将该案件移送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管辖。
另外,公司收到了控股股东江苏扬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杰投资”)的《承诺函》,扬杰投资承诺:将按照每年计提的减值金额,向公司补偿同等金额资金,详见本说明二之说明。
(5)兴业观云10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①逾期未收回的具体原因
该理财产品于2019年5月16日到期未赎回,2018年11月在公司排查各项理财产品情况时,发现基金管理人江苏兴佳利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佳利业”)已经资不抵债面临破产,无法兑付本金及收益。
②公司已采取、拟采取的保障措施
为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向南京仲裁委提交了仲裁申请书及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裁决扬杰科技与兴佳利业《兴业观云系列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补充协议》合同终止,兴佳利业启动兴业观云金元109号基金清算程序,对剩余基金财产进行分配;请求裁决按照协议的约定支付1,500万元投资款。
在南京市仲裁委立案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南京市仲裁委,因兴佳利业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暂停受理有关兴佳利业仲裁案件的财产保全申请,并将所有财产保全申请文件退回了仲裁委。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于2019年1月出具《立案决定书》,决定对江苏兴佳利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立案侦查。
(二)核查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机构与公司、股东及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若是,请详细列示相关情况并说明是否形成资金占用。
公司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逐笔查询了受托方的工商登记信息,且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具了书面说明。
经核查,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机构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形。
(三)报告期末,你公司短期借款余额28,304.30万元,请补充说明存在闲置资金进行高风险理财情况下仍有较大金额借款的原因;并核查是否存在借款理财的情况,如是,请详细说明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28,304.3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借款主体 | 借款余额(万元) | 占比 | 用途 |
1 |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 | 70.7% | 用于运营周转 |
2 | 扬州杰利半导体有限公司 | 4,599.00 | 16.2% | 用于运营周转 |
3 | 美微科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1,005.30 | 3.6% | 用于运营周转 |
4 | 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1,200.00 | 4.2% | 用于运营周转 |
5 | 宜兴杰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 1,500.00 | 5.3% | 用于运营周转 |
合 计 | 28,304.30 | 100.0% | - |
期末借款余额中包含公司子公司的银行借款8,304.30万元,借款用途均为运营周转需要,且公司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均未进行高风险理财。
2、公司不存在借款理财情况。公司每月会根据滚动资金计划,分配现金及票据额度。因客户支付承兑占比较高,会启用银行短期融资方式,主要是为保证公司日常生产运营流动资金所需;另公司子公司的短期借款,从管理经营角度考虑,让子公司独立经营、独立融资。
综上,公司存在闲置资金进行高风险理财情况下仍有较大金额借款,主要是用于公司日常运营周转所需,不存在借款用于理财的情形。
(四)核查你公司是否存在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高风险委托理财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七条相关要求的情形。
已逐项核查公司各项理财产品合同、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历史资金流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相关资料,核查结果如下: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在合同中明确提供保本承诺等监管规定;
2、公司不存在质押理财产品的情况,亦不存在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的情形;
3、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适时适量地介入,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4、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按照《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综上,公司不存在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高风险委托理财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七条相关要求的情形。
(五)补充说明你公司进行大额非保本理财的目的,公司相关风险控制制度设计及执行是否有效,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
1、进行大额非保本理财的目的
公司历年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盘活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2、公司相关风险控制制度设计及执行情况
公司已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较为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针对委托理财的审批、风险控制等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公司实施委托理财事项时,均依据前述制度执行。
鉴于此前部分理财产品出现了重大风险,公司董事会已深刻认识到,虽然整个投资流程是按照既定规范程序进行,但经办人员的投资从业时间短,金融、法律知识储备不足,投资理财产品能力有限,未能及时辨别潜在风险,导致公司部分理财产品出现逾期和面临本金可能损失的风险。后续,公司将尽快配备专业人员,组建良好的投资团队,强化前期调研及投后管理,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3、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
根据公司制定的相关风险控制制度:公司单次或连续12个月用于委托理财的发生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下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委托理财金额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的,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进行委托理财还应当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一定投资额度、品种和期限内具体组织实施,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审批每笔委托理财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报告期内,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累计发生额占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未超过50%,公司进行的委托理财均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委托理财授权等相关事项。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时,公司经对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分析和判断后,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六)年报显示,你公司部分高风险委托理财于2019年1月至5月到期,请补充说明上述理财截至目前的收回情况
截至问询函回复日,前述理财产品(不包括逾期未收回部分)除“安信-深圳罗湖城市更新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创世WM一号私募基金”尚处于存续期外,其余均按照合同约定如期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方/ 管理人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是否 赎回 | 实际收益(万元) |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安信-深圳罗湖城市更新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4,000.00 | 2018/6/8 | 2019/6/8 | 9.20% | 否 | - |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创世WM一号私募基金 | 1,626.76 (注4) | 2018/10/31 | 2019/10/31 | 7.30% | 否 | - |
注4:公司已向基金管理人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提出了份额转让申请,部分份额已完成转让。截至问询函回复日,公司持有的该私募基金的剩余存续本金为1,626.76万元,将继续寻找受让方。
(七)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机构与公
司、股东及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况;公司有充裕资金的情况下仍向银行借款是为了满足经营需要,不存在借款用于理财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高风险委托理财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七条相关要求的情形;公司制定了投资理财产品相关的内控制度并得到执行,由于投资理财经办人员投资能力及经验不足,导致部分理财产品出现无法收回的风险,公司的投资事项已按相关制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未计提减值准备并于期后到期的理财产品均已如期收回。
2、报告期内,你公司认购的东融汇稳惠1号基金第二十四期的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未按时兑付,控股股东江苏扬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杰投资”)承诺:如你公司在2018年12月31日前未能收回全部投资本金,自2018年度起,扬杰投资每年度对你公司就该项投资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向你公司进行等额补偿。请你公司结合减值准备金计提情况、补偿进展情况、补偿款到账时间等核查该项承诺的具体履行情况。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 东融汇稳惠1号基金第二十四期进展情况
1、扬杰投资承诺情况
鉴于公司认购的东融汇稳惠1号基金第二十四期的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未按时兑付,扬杰投资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已于2018年11月12日出具了《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如公司在2018年12月31日前未能收回全部投资本金,自2018年度起,扬杰投资每年度对公司就该项投资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向公司进行等额补偿。具体补偿金额的确定方式如下:
当年度补偿金额=年度报告中就该项投资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累计数)-扬杰投资已补偿金额(累计数)。
(2)如按上述公式确定的当年度补偿金额为正数,扬杰投资自公司年度报告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将补偿金额支付给公司。
(3)如按上述公式确定的当年度补偿金额为负数,则扬杰投资不进行补偿,公司应将扬杰投资已支付的超过年度报告中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累计数)的款项及时返还给扬杰投资。
2、减值准备金计提情况
因东融汇稳惠1号基金的管理人及担保方出现流动性危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无法兑付本金及基准收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东融汇稳惠1号基金”投资本金5,000.00万元进行了核销。
3.、补偿安排
根据《承诺函》,2018年度,扬杰投资应向公司补偿人民币5,000.00万元,应自公司年度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将补偿金额支付给公司。
上述补偿安排,公司已与扬杰投资进行书面确认,扬杰投资承诺,将在承诺期限内,即在2019年7月15日前,向公司支付补偿款。
(二)会计师核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取得扬杰投资出具的《承诺函》、公司关于核销东融汇稳惠1号基金第二十四期的董事会决议、公司与扬杰投资就补偿事项的《确认函》等资料进行复核。经扬杰投资确认,扬杰投资将于2019年7月15日前向公司支付补偿款5,000.00万元。
3、你公司2017年收购标的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青洋”)报告期内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157.69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90.44%。请你公司:
(1)补充报备成都青洋2018年经审计财务报表和相关评估报告;并补充说明成都青洋2016-2018年前五大客户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是否关联方、销售产品类别、销售金额、回款情况等。
(2)结合行业变化情况、公司主要客户销售情况、成本费用情况等补充说明成都青
洋未能完成业绩承诺的具体原因。
(3)报告期内,你公司对并购成都青洋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272.78万元。请结合成都青洋2018年商誉减值测试选取的具体参数、假设及详细测算过程等详细分析商誉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 补充报备成都青洋2018年经审计财务报表和相关评估报告;并补充说明成都青洋2016-2018年前五大客户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是否关联方、销售产品类别、销售金额、回款情况等。
1、2016-2018年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及回款情况
成都青洋3年客户基本稳定,具体情况如下:
(1) 2018年
单位:人民币元
客户名称 | 销售收入 | 回款金额 |
扬杰科技公司(注5) | 41,027,414.74 | 46,010,051.37 |
Atecom Technology Co., Ltd.(注6) | 33,805,074.41 | 31,612,782.76 |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半导体事业部 | 19,288,517.96 | 16,548,112.41 |
上海旭福电子有限公司 | 15,830,221.75 | 15,309,360.00 |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6,621,284.29 | 7,849,642.28 |
小 计 | 116,572,513.15 | 117,329,948.82 |
注5:对扬杰科技公司销售额包括本公司和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扬州杰利半导体有限公司的销售额,下同。注6:由于成都青洋没有进出口权,其出口货物均通过天津华泰宇工贸有限公司代理出口,根据成都青洋与天津华泰宇工贸有限公司签订的《代理协议》,天津华泰宇工贸有限公司仅承担进出口业务通关手续方面的责任,货物责任均由成都青洋自行承担,天津华泰宇工贸有限公司仅是代理商,并非成都青洋客户,通过天津华泰宇工贸有限公司代理出口实现销售的Atecom Technology Co., Ltd.为成都青洋最终客户,下同。
(2) 2017年
单位:人民币元
客户名称 | 销售收入 | 回款金额 |
扬杰科技公司 | 35,109,742.38 | 41,152,425.71 |
Atecom Technology Co., Ltd. | 33,380,369.43 | 38,974,962.21 |
上海旭福电子有限公司 | 17,711,076.92 | 23,701,656.89 |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半导体事业部 | 12,217,400.37 | 13,539,476.28 |
天津天物金佰微电子有限公司 | 5,463,925.21 | 7,500,255.18 |
小 计 | 103,882,514.31 | 124,868,776.27 |
(3) 2016年
单位:人民币元
客户名称 | 销售收入 | 回款金额 |
Atecom Technology Co., Ltd. | 28,117,229.96 | 32,897,159.05 |
扬杰科技公司 | 19,278,560.00 | 19,743,028.09 |
上海旭福电子有限公司 | 14,283,461.54 | 13,514,650.00 |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半导体事业部 | 8,164,276.76 | 14,452,000.00 |
天津福瑞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7,463,737.44 | 7,429,887.98 |
小 计 | 77,307,265.70 | 88,036,725.12 |
2、2016年-2018年前五大客户成立时间、是否关联方及销售产品类别
客户名称 | 成立时间 | 是否公司 关联方 | 销售产品类别 |
扬杰科技公司 | 2006年8月 | 是 | 半导体硅片 |
Atecom Technology Co., Ltd. | 1998年12月 | 否 | 半导体硅片 |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半导体事业部 | 2005年12月 | 否 | 半导体硅片 |
上海旭福电子有限公司 | 1993年2月 | 否 | 半导体硅片 |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2004年1月 | 否 | 半导体硅片 |
天津天物金佰微电子有限公司 | 2014年3月 | 否 | 半导体硅片 |
天津福瑞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13年7月 | 否 | 半导体硅片 |
(二) 结合行业变化情况、公司主要客户销售情况、成本费用情况等补充说明成都青洋未能完成业绩承诺的具体原因。
2018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092.69万元,比承诺净利润1,280万元少187.31万元,剔除不纳入业绩承诺考核范围的相关投入和费用合计65.00万元后,低于承诺业绩122.31万元。成都青洋公司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与预测数据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明细 | 2018年度 | 2018年预测 | 变动 |
营业收入 | 14,663.98 | 17,304.40 | -2,640.42 |
营业成本 | 11,984.73 | 14,397.26 | -2,412.53 |
期间费用 | 1,156.82 | 1,098.20 | -58.62 |
成都青洋未能完成业绩承诺主要因销售收入不达预期所致,期间费用增长主要为成都青洋长期资产投资增加,相应借款及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受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客户出口产品受限,大部分客户从4季度开始压缩库存,导致4季度销售额下滑;2018年新客户开发由于客户市场的原因,并未达到预期目标,上述原因导致销售收入不达预期。
(三) 报告期内,你公司对并购成都青洋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272.78万元。请结合成都青洋2018年商誉减值测试选取的具体参数、假设及详细测算过程等详细分析商誉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于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在2018年年报编制过程中,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商誉相应的资产组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9】177号),协助管理层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1、商誉减值的确认方法
在商誉减值过程中,采用收益法估值,确定该资产组合的可收回金额,将其与包括商誉在内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若可回收金额大于账面价值,则商誉未发生减值,不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若可回收金额小于账面价值,则将差额确定为当期应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
2、商誉减值过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期末数 |
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 91,771,748.92 |
商誉账面价值 | 37,844,782.13 |
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 154,846,385.80 |
资产组的可回收价值 | 150,300,000.00 |
商誉减值损失 | 4,546,385.80 |
归属于扬杰科技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 | 2,727,831.48 |
3、商誉减值的相关假设及关键参数的复核过程
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业经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由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9】177号)。可回收价值计算的关键参数设定如下:
预测期 | 预测期平均增长率(%) | 永续期 增长率(%) | 毛利率 (%) | 折现率 (%) |
2019年至-2023年 | 5.89% | 0 | 17.41-18.41 | 15.09 |
2017年和2018年公司成都青洋的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为18.95%,预测期平均增长率5.89%远低于前两年平均增长率。2018年度成都青洋毛利率为18.27%,预测期毛利率与2018年度毛利率无重大差异。
折现率的计算方法依据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模型,其中无风险报酬率参考使用了部分国债市场上长期(超过十年)国债平均到期年收益率;查询沪、深两市同行业上市公司含财务杠杆的Beta系数,计算得出剔除财务杠杆因素后的Beta系数;选用沪深300指数为A股市场投资收益的指标计算市场风险溢价;综上,公司计算未来现金流现值所采用的税前折现率为15.09%,已反映了相关风险。
(四)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2016-2018年成都青洋客户稳定,不存在异常客户情况;2018年成都青洋业绩承诺未实现主要受外部市场环境的影响导致收入不及预期所致;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成都青洋进行了商誉减值测试,测试过程合理。
4、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余额81,440.24万元,占报告期营业收入的43.98%。请你公司:
(1)结合公司的销售、回款政策说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销售比例大的原因,并结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明你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是否偏离行业水平。
(2)核查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后,是否存在销售退回的情况。
(3)核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涉及的主要关联方情况。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回复:
(一) 结合公司的销售、回款政策说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销售比例大的原因,并结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明你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是否偏离行业水平。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大的原因
期末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期末数 |
应收票据 | 23,736.83 |
应收账款 | 57,703.41 |
合 计 | 81,440.24 |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占销售比例较大主要系两方面原因,一是光伏产品类客户一般均采购票据结算的模式;二是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质押应收票据向供应商开立应付票据的模式较多(期末质押应收票据余额为118,424,520.66元),而未采取直接票据背书给供应商的模式,导致期末账面应收票据余额较多。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较大的原因主要系公司对光伏产品类客户给与信用期为月结后150天左右,其他产品类客户信用期为月结后90天左右,公司集中在月末对账开票,客户一般在信用期截止的次月月初安排付款,实际信用期为4-6个月。期末应收与分季度收入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明 细 | 第四季度 | 第三季度 |
营业收入 | 48,271.40 | 49,159.47 |
应收账款余额 | 61,079.52 |
总体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与信用期相匹配。
综上,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大,主要因公司客户较多的采用票据结算模式及开展票据池业务导致应收票据余额较大,因客户信用期较长导致总体应收账款余额较大所致。
2、两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占销售的比例及周转次数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明 细 | 2018年 | 2017年 |
应收票据 | 23,736.83 | 22,732.49 |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 57,703.41 | 45,499.76 |
其中:应收账款 | 61,079.52 | 47,968.75 |
坏账准备 | 3,376.11 | 2,468.99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合计 | 81,440.24 | 68,232.25 |
营业收入 | 185,178.35 | 146,950.84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43.98% | 46.43% |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 | 3.40 | 3.40 |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应收账款周转次数与上期一致。
3、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占比及应收账款周转次数对比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明 细 | 华微电子 | 士兰微 | 台基股份 |
应收票据 | 34,141.52 | 34,013.94 | 5,376.15 |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 43,472.92 | 81,219.66 | 11,971.99 |
其中:应收账款 | 44,787.85 | 90,355.67 | 12,810.22 |
坏账准备 | 1,314.93 | 9,136.01 | 838.23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合计 | 77,614.44 | 115,233.59 | 17,348.15 |
营业收入 | 170,926.23 | 302,585.71 | 41,810.88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45.41% | 38.08% | 41.49% |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 | 3.89 | 3.54 | 4.34 |
由上表可见,公司应收账款周转次数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差异不大,略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处于行业中间水平。
(二) 核查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后,是否存在销售退回的情况。
对期后退换货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明 细 | 金额 |
退货 | 77.72 |
营业收入 | 185,178.35 |
占 比 | 0.04% |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整体退换货比例处于较低水平。公司产品质量较为稳定,退换货情况较少。
(三) 核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涉及的主要关联方情况
本期向关联方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销售894,949.60元,形成期末应收账款123,977.91元,期末不存在大额应收关联方款项。
(四)会计师核查 意见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大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与同行业情况接近;截至回复日不存在大额退货情况;期末不存在大额应收关联方款项。
5、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存在代垫款项986.40万元、资金拆借561.80万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上述其他应收款涉及的具体单位名称、关联关系、代垫款项或资金拆借的具体原因、约定还款日期及是否已按时还款、是否形成资金占用等。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代垫款项及资金拆借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中代垫款项986.40万元、资金拆借561.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是否关联方 | 金额 | 约定还款日 | 还款时间 |
江苏北极皓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极皓天公司”) | 代垫款 | 否 | 9,864,026.17 | 未约定 | 2019/1/31 |
上海磐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磐盟公司”) | 资金拆借 | 否 | 3,036,821.92 | 2019/11/1 | 未到还款期 |
安徽钜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资金拆借 | 否 | 1,581,164.38 | 2019/6/30 | 未到还款期 |
(以下简称“安徽炬芯公司”) | |||||
刘岱阳 | 资金拆借 | 否 | 1,000,000.00 | 未约定 | 2019/2/13 |
北极皓天公司代垫款项系代垫房产、土地过户税款,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中环扬杰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中环公司”)通过法院拍卖受让了北极皓天公司工业厂房及土地使用权,按照法院公告拍卖流程及税务负担要求,由买受人无锡中环公司先行垫付被执行人北极皓天公司应当承担的过户税、土地增值税等税款9,864,026.17元,垫付后凭相关税费凭证向法院办理退还。宜兴法院已于2019年1月31日从拍卖款中全额退回代垫款至无锡中环公司账户。
上海磐盟公司资金拆借原因系公司与其达成战略合作意向,为其提供部分资金支持。上海磐盟公司系公司3寸线原晶片供应商,为保证对公司材料供应进行扩建,向公司拆借周转资金,并按年利率8%结算利息,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尚未达到约定收款期,资金拆借款及利息尚未收回。
安徽钜芯公司资金拆借原因,系全资子公司扬州杰盈汽车芯片有限公司计划搬至安徽钜芯公司产区从事生产经营,为扩大厂区,向公司拆借150万元,并按年利率5%结算利息,截至回复日尚未达到约定收款期,资金拆借款及利息尚未收回。
刘岱阳为杭州怡嘉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怡嘉公司”)股东,100万元为临时性拆借款,根据2019年杭州怡嘉公司股东会决议,其中50万元冲抵应付刘岱阳的分红款,另外50万元已于2019年2月13日归还给杭州怡嘉公司。
(二)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期末代垫款为受让资产需要形成,并已于期后收回,不构成资金占用;资金拆借均为拆借给非关联方,亦因业务发展需要,上海磐盟公司和安徽钜芯公司拆借款均已按照协议约定结算了资金占用利息。刘岱阳款项金额较小,为短期拆借,已于期后收回。
6、报告期内,你公司投资的智慧型电源芯片封装测试项目及节能型功率器件芯片建设项目均未达到预计效益。你公司称主要原因是受部分设备验收进度以及产线升级改造等因素影响,项目整体实施进度较预期略有迟延,产能尚未完全释放。请你公司:
(1)详细说明上述提及的部分设备验收进度和产线升级改造具体情况,以及对项目整体实施进度的具体影响程度;
(2)补充说明上述项目截至目前的产能情况、预计未来何时达产及实现预计效益。回复:
(一)详细说明上述提及的部分设备验收进度和产线升级改造具体情况,以及对项目整体实施进度的具体影响程度;
1、智慧型电源芯片封装测试项目,采用DFN、QFN、CSP等先进的封装技术,预计形成331,200万只中高端集成电路及分立器件封装测试生产能力。
2018年项目未达预期,主要因为关键设备如打线机、clip bond、回焊炉等为进口设备,在设备选型、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等方面,周期拉长,同时产线对部分塑封工艺进行升级改造,从原手动排片升级到自动排片,以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推迟了4个月。截至2018年7月10日,智慧型电源芯片封装测试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项目整体延迟,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仅达65.42%,年度实际产量216,669万只。
2、节能型功率器件芯片建设项目,预计形成60万片/年的节能型功率器件芯片生产能力,实现公司在半导体分立器件芯片领域更进一步。
2018年项目未达预期,主要因为关键设备离子注入机,备件更换,调试周期延长,同时对产线沟槽重点工序的净化等级进行了升级改造,从千级提升为百级,以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推迟了3个月。截至2018年5月23日,节能型功率器件芯片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项目整体延迟,年度实际产量36.8万片。
(二)补充说明上述项目截至目前的产能情况、预计未来何时达产及实现预计效益。
1、智慧型电源芯片封装测试项目,截至目前月产能27600万只,已达预计产能,2019年度预计实现销售收入2.20亿元并实现当年度预计效益。
2、节能型功率器件芯片建设项目,截至目前月产能4万片,2019年度预计实现销售收入3.1亿;预计2020年2季度能够达到月产能5万片,实现预计效益。
7、其他问题:
(1)报告期内,你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合计25,386.66万元,占销售总额的13.71%;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40,521.97万元,占采购总额的29.43%。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前五大客户(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名称、关联关系、销售产品(采购产品)类别、交易金额、应收账款回收情况或应付账款情况等。
(2)补充说明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及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涉及的客户单位名称、关联关系、交易情况及交易金额、应收账款或预付款回收情况等。
(3)报告期内,你公司确认研发费用9,628.23万元,同比增长33.14%。请你公司结合研发投入的主要项目、性质和目前进展状态补充说明研发费用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4)报告期末,你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余额24,143.75万元,同比下降61.60%。请你公司补充说明货币资金余额大幅下降的原因、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受限情况等。
(5)报告期内,你公司在建工程转固38,446.28万元,占固定资产期初余额的49.28%。请你公司核查主要在建工程项目是否已达到转固条件、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合规。
回复:
(一)报告期内,你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合计25,386.66万元,占销售总额的13.71%;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40,521.97万元,占采购总额的29.43%。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前五大客户(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名称、关联关系、销售产品(采购产品)类别、交易金额、应收账款回收情况或应付账款情况等。
1、前五大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客户名称 | 关联关系 | 销售产品 | 18年销售金额 | 销售占比 | 18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
Arrow Electronics Inc. | 无 | 半导体器件 | 10,247.12 | 5.53% | 1,401.78 |
强茂集团 | 无 | 半导体芯片 | 3,915.87 | 2.11% | 1,057.45 |
Future Electronics Inc. | 无 | 半导体器件 | 3,806.14 | 2.06% | 272.00 |
浙江人和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半导体器件 | 3,731.79 | 2.02% | 1,700.59 |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无 | 半导体器件 | 3,685.73 | 1.99% | 2,382.68 |
合计 | - | - | 25,386.66 | 13.71% | 6,814.49 |
2、前五大供应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供应商名称 | 关联关系 | 采购产品 | 18年采购金额 | 采购占比 | 18年末应付账款余额 |
ASM Pacific (Hong Kong) Ltd | 无 | 固晶机、分选 | 13,132.28 | 9.54% | 2,261.71 |
机、模具、配件等 | |||||
天津环欧国际硅材料有限公司 | 无 | 4寸、6寸生产用挡片、控片 | 8,565.07 | 6.22% | 36.17 |
华润微电子(重庆)有限公司 | 无 | MOS芯片、SKY芯片 | 7,557.94 | 5.49% | 340.79 |
河北普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无 | 4寸、6寸砷衬底外延片 | 6,495.03 | 4.72% | 1,732.36 |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无 | 二极管、三极管 | 4,771.65 | 3.47% | 503.81 |
合计 | - | - | 40,521.97 | 29.43% | 4,874.83 |
(二)补充说明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及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涉及的客户单位名称、关联关系、交易情况及交易金额、应收账款或预付款回收情况等。
1、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客户名称 | 18年期末余额 | 关联情况 | 合作产品 | 交易金额 | 截止2019年4月30日回款金额 |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2,382.68 | 无 | 半导体器件 | 3,685.73 | 2,291.34 |
江西晶科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2,319.96 | 无 | 半导体器件 | 2,742.52 | 700.00 |
重庆平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1,951.25 | 无 | 半导体芯片 | 2,924.74 | 1,099.59 |
浙江人和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1,700.59 | 无 | 半导体器件 | 3,731.79 | 1,295.52 |
宁波明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508.16 | 无 | 半导体器件 | 3,495.94 | 1,291.28 |
合计 | 9,862.64 | 16,580.72 | 6,677.73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供应商名称 | 关联交易 | 采购内容 | 预付款金额 | 占比 | 时间 | 截止2019年4月30日相关款项的结转情况 |
FILMTRONICS INC | 无 | 硼磷纸 | 223.33 | 31.71% | 0-1年 | 货物已到,已全部转销结转 |
天津环煜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委外加工费 | 70.47 | 10.01% | 0-1年 | 货物已到,已全部转销结转 |
成都崇州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 无 | 电费 | 65.66 | 9.32% | 0-1年 | 费用发票已提供,已全部转销结转 |
Capital Asset Exchange and Trading,LLC | 无 | 探针台 | 54.53 | 7.74% | 0-1年 | 进口设备,需要检验合格后报关发货,尚未到货 |
COORS TEK,INC. | 无 | 炉管 | 51.81 | 7.36% | 0-1年 | 已到货转销419173.66元,尚有98937.90元货物未到 |
合计 | 465.81 | 66.14% | - | - |
(三)报告期内,你公司确认研发费用9,628.23万元,同比增长33.14%。请你公司结合研发投入的主要项目、性质和目前进展状态补充说明研发费用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1、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的主要项目、性质和目前进展状态如下:
序号 | 主要项目 | 性质 | 截止至2019年4月30日的进展状态 |
1 | 小信号18类性能卓越的新产品开发 | 产品系列化 | 实现量产,公司产品链延伸,满足用户多种需求 |
2 | 小信号超高密度框架开发 | 降本 | 研发完毕,同比下降12% |
3 | 6寸普通肖特基芯片 | 产品系列化 | 量产,满足汽车电子行业标准 |
4 | 高可靠性平面肖特基芯片(PJB 100A/15V高效整流器芯片开发) | 产品升级 | 在研,小批量可靠性验证已完成 |
5 | 高能效低正向压降肖特基芯片(TSB 10A/100V整流器芯片开发) | 新品开发 | 产品在安防、新能源领域广泛应用 |
6 | 优化防护类器件产品组合,提升低压平面TVS产品的VC性能 | 产品升级 | 量产,产品核心竞争力提升 |
7 | 8英寸超高密度沟槽功率MOSFET产品 | 产品升级 | 量产,实现公司产品转型升级,成功迈向中高端领域 |
8 | 40V~100V SGT MOS产品 | 新品开发 | 量产,达到国外同类产品进技术水平,实现进口替代 |
9 | IGBT模块产品开发 | 产品系列化 | 部分中低压IGBT产品已小批量生产,实现功率模块器件的产业升级 |
2、报告期内,公司确认研发费用9,628.23万元,同比增加2,396.60万元,增长33.14%。其中新收购的成都青洋公司用于单晶硅片切割工艺的研发投入211.20万元、设立的宜兴杰芯公司报告期内对于MOS产品、IGBT产品的研发费用投入263.73万元,合计研发投入474.93万元,影响增长6.57%。如剔除青洋公司、宜兴杰芯的研发费用影响,公司研发费用同比增加1,921.67万元,增长26.57%。
(1)研发的增长原因
①公司紧紧围绕国家新兴产业,实现进口替代,不断进行新品开发,实现产品升级。
②外部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必须提升核心竞争力,技术创新和产品的升级换代是必然之路。
(2)研发的合理性
①公司布局MOS、IGBT,始终在功率半导体领域精耕细作,强化了公司在国内功率半导体领域的龙头地位。
②研发投入主要用于高层次人才引进、新品开发、设计仿真、失效分析、可靠性提升等,坚持走技术创新之路,为公司下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四)报告期末,你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余额24,143.75万元,同比下降61.60%。请你公司补充说明货币资金余额大幅下降的原因、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受限情况等。
1、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大幅下降的原因:
(1)募集项目投入。报告期内,智慧型电源芯片封装测试项目投入6,609.70万元,节能型功率器件芯片建设项目投入9,398.22万元,SiC芯片、器件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投入3,234.02万元;
(2)报告期内,公司偿还7,155.96万元短期借款;
(3)报告期内,收购成都青洋公司支付个人股东3,600万元,新设立宜兴杰芯公司、无锡中环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分别支付现金6,731.22万元、6,681.55万元。
2、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受限情况如下:
受限原因 | 受限金额(元) |
信用保证金 | 251,771.88 |
票据池保证金 | 46,414,361.33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687,086.05 |
合计 | 48,353,219.26 |
(五)报告期内,你公司在建工程转固38,446.28万元,占固定资产期初余额的49.28%。请你公司核查主要在建工程项目是否已达到转固条件、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合规。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转固38,446.28万元,占固定资产期初余额的49.28%。主要为节能型功率器件芯片建设项目、SiC芯片、器件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智慧型电源芯片封装测试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分别转固11,786.78万元、6,321.10万元、11,564.06元。
公司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报告期内,公司转固的在建工程均已达到以上条件,相关会计处理合规。
特此回复。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