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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杰科技: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志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6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2018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18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在召开董事会前,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本人主动了解和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会上,本人认真听取和审议每一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认为,2018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董事会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历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对2018年度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事项独立意见类型
2018.01.17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1.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2.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同意
2018.03.07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1.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2.修订利润分配政策
2018.03.26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1.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2.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5. 2017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6.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7.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2018.05.24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8.07.1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剩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8.08.16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2.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018.09.1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
2018.11.1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度,本人重点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委托理财、募投项目建设、内部控制、规范运作等情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积极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有效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密切关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规范运作等方面,通过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情况,详实地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以确保在董事

会上正确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针对公司2018年度理财出现部分理财产品到期未能及时收回情况,督促公司持续跟踪理财产品回收的后续进展,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法律途径等一切措施,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建议公司做好风险控制,审慎考虑理财产品的风险,降低未来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

4.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时掌握最新政策,加深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规定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以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的2018年度履职情况汇报。

2019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忠实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以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

报告完毕,谢谢!

述职人:金志国

2019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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