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杰科技”或“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94号)核准,公司向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鑫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安徽高新毅达皖江产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5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50,428,643股,发行价格为19.8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90.69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3,867,915.22元。
2016年8月10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余额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16]30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60,155.46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960.15万元;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241.94万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60.6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9,397.40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
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420.75万元。
根据公司2018年5月24日第三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决议,节能型功率器件芯片建设项目结项,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11,626.24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注销了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根据公司2018年7月11日第三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决议,SiC芯片、器件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和智慧型电源芯片封装测试项目结项,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9,783.90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注销了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无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2016年8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和实施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9月1 日出具的“天健审[2016]7350 号”《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16年8月2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27,353,645.31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7,353,645.3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此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扬杰科技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编制单位: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97,386.7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241.9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9,397.4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 智慧型电源芯片封装测试项目 | 否 | 26,000.00 | 26,000.00 | 6,609.70 | 20,648.48 | 79.42 | 2018年07月10日 | 2,148.22 | 否 | 否 |
2. 节能型功率器件芯片建设项目 | 否 | 39,000.00 | 39,000.00 | 9,398.22 | 28,989.24 | 74.33 | 2018年05月23日 | 795.93 | 否 | 否 |
3. SiC 芯片、器件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 否 | 15,000.00 | 15,000.00 | 3,234.02 | 12,360.71 | 82.40 | 2018年07月10日 | - | -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0,000.00 | 17,386.79 | - | 17,398.97 | 100.07 | - | - | - | 否 |
合 计 | - | 100,000.00 | 97,386.79 | 19,241.94 | 79,397.40 | - | - | 2,944.15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智慧型电源芯片封装测试项目:受部分设备验收进度以及产线升级改造等因素影响,项目整体实施进度较预期略有迟延,产能尚未完全释放; 2.节能型功率器件芯片建设项目:受部分设备验收进度以及产线升级改造等因素影响,项目整体实施进度较预期略有迟延,产能尚未完全释放; 3.SiC芯片、器件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项目本期已结项并投入使用,为研发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报告期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报告期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报告期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报告期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根据公司2018年5月24日第三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决议,节能型功率器件芯片建设项目结项,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11,626.24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根据公司2018年7月11日第三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决议,SiC芯片、器件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和智慧型电源芯片封装测试项目结项,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9,783.90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三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共计21,410.14万元,主要原因如下: (1) 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充分发挥各募投项目的协同效应,对研发和实施环节进行优化,使得基础设施和设备投入较计划有所下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各募投项目的总支出; (2) 公司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始终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对部分设备进行集中采购,并通过市场调研、询价、比价及商务谈判等多种过程控制措施,有效降低了设备的采购成本; (3) 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实施精细化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持续推行降本增效项目,严控各项支出,合理降低了项目的建设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4) 除募集资金在存放过程中产生利息收入外,在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科学、合理地管理募集资金,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了较好的投资回报。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报告期无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报告期无 |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吴其明: 阎 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4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