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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31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7月30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对2020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进行了认真审查。

经审查,公司在2020年上半年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关于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2020年上半年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

经审查,公司已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并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2020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3、关于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2020年上半年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经审查,公司已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上半年与关联方唐山百特印刷有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系采购生产辅助材料且金额较小。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原则合理,交易条款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4、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1、经审查,公司及本次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满足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结果合法有效;

3、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11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限售期的1,080,965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5、关于核销坏账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核销的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后不会对公司2020年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6、关于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未发现公司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3、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4、公司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时,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素祥 王 瑛 唐 欣

2020年7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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