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ST安控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ST安控股票代码:300370
信息披露义务人:俞凌住址:北京市海淀区联慧路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被动减持及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签署日期:2023年1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控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安控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安控科技 | 指 |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俞凌 |
报告书、本报告书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登公司
中登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公司法》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安控科技重整计划
安控科技重整计划 | 指 |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
元、万元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姓名:俞凌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11010819660718XXXX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联慧路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联慧路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联系电话:1360119XXXX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于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原因
(一)因合同纠纷被司法强制卖出,造成被动减持股份
因合同纠纷,自2020年3月30日至2022年8月10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卖出,导致被动减持合计45,439,900股,占公司破产重整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前公司总股本(以下简称“转增股本前总股本”)957,146,344股的4.75%,持股比例由自2020年3月30日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的17.44%下降至12.69%。
(二)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股份被动稀释
根据《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安控科技以现有总股本957,146,344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6.4816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620,380,055股,转增后安控科技总股本增至1,577,526,399股,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
2022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宜宾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2)川15破8号之二】,宜宾中院裁定确认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安控科技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安控科技总股本数量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公司原股东,不参与本次转增股票分配,其持股数量保持不变,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前的12.69%,减少为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的7.7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2022年12月2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收到〈执行裁定书〉暨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59),信息披露义务人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22)沪0115执3715号,因与上海金元百利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朔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股票融资纠纷,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1,875万股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不超过1.19%),将可能被执行拍卖。如果本次拍卖、变卖成功,从而将有可能导致信息义务披露人被动减持。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上述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安控科技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自2020年3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2020年3月30日至2022年8月10日期间,因合同纠纷,信息披露义务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卖出,导致被动减持合计45,439,900股,占公司转增股本前总股本957,146,344股的4.75%,持股比例由自2020年3月30日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的17.44%下降至12.69%。具体被动减持情况如下所示: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日期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原因 |
俞凌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年8月21日至2020年11月30日 | 15,439,900 | 1.62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信息披露义务人质押的公司股份,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前次被动减持计划完成暨本次被动减持计划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50)。 |
俞凌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5月24日 | 15,000,000 | 1.57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质押给平安银行,被司法强制卖出。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前次被动减持计划完成暨本次被动减持计划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 |
俞凌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8月23日 | 9,900,713 | 1.03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质押给平安银行,被司法强制卖出。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计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81)。 |
俞凌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5月31日 | 3,646,300 | 0.38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被动减持股份系其2019年为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江北支行借款4,500万元提供连带担保被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冻结并强制执行。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暨持股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 |
2022年6月1日 | 800,249 | 0.08 |
2022-072)。 | |||||
俞凌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7月29日 | 489,009 | 0.05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被动减持股份系其2019年为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江北支行借款4,500万元提供连带担保被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冻结并强制执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冻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 |
2022年8月2日 | 163,729 | 0.02 | |||
合计 | 45,439,900 | 4.75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公司重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股份被动稀释情况2022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宜宾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2)川15破8号之二】,宜宾中院裁定确认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安控科技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安控科技总股本数量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公司原股东,不参与本次转增股票分配,其持股数量保持不变,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前的12.69%,减少为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的7.7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股份种类 | 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股) | 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 | 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股) | 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 166,911,026 | 17.44 | 121,471,126 | 7.7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6,911,026 | 17.44 | 121,471,126 | 7.70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合计 | 166,911,026 | 17.44 | 121,471,126 | 7.70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股权限制情况
2022年12月2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收到〈执行裁定书〉暨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59),信息披露义务人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送达
的《执行裁定书》(2022)沪0115执3715号,因与上海金元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朔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股票融资纠纷,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1,875万股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不超过1.19%),将可能被执行拍卖。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为无限售流通股,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1,471,126股已全部被质押、冻结。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在“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一、(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减持股份情况”中,提及的2022年 7月 29日、2022年8月2日分别被动减持489,009股、163,729股外;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安控科技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俞凌日期:2023年1月5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名称 |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宜宾市 |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 | *ST安控 | 股票代码 | 30037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俞凌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联慧路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公司重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持股比例稀释)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 A 股 持股数量:166,911,026股 持股比例:17.44%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 A 股 持股数量:121,471,126股 持股比例:7.70% 变动数量:45,439,900股 股份变动比例:-9.74%(权益变动方式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权益变动方式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存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存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需要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俞凌日期: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