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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安控: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开盘参考价作除权调整的提示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0

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ST安控 公告编号:2022-155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开盘参考价作

除权调整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控科技”或“公司”)股票将于2022 年12 月20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6)、《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开盘参考价调整事项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

2022-147),披露了本次重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 2.60 元/股。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转增股本平均价 2.60 元/股,公司股票按照调整后的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或等于转增股本平均价 2.60 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鉴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19日)公司股票停牌,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前股票收盘价为2022年12月16日收盘价,即2.66元/股,高于转增股本平均价 2.60 元/股,故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2年12月20日)的股票开盘股价应当依据公司本次调整后的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除权调整,调整为2.64 元/股。

一、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104)、《关于公司重整被法院指定管理人并启动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5),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宜宾中院”)裁定受理沧州华云运通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指定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并定于2022年11月17日9时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22年11月17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4)。2022年11月18日,安控科技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27)。

2022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宜宾中院送达的(2022)川15破8号《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宜宾中院裁定“一、批准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二、终止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9)、《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公告编号:2022-130)。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安控科技现有总股本957,146,344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6.4816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620,380,055股,转增后安控科技总股本将增至1,577,526,399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票620,380,055股不向原股东分配,用于引入投资人和抵偿公司的债务,具体如下:

1、转增股票中的437,859,476股用于引入投资人,由投资人有条件受让:宜宾市叙州区创益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益产投”)支付383,338,915元现金,以1.62元/股的价格受让236,628,960股;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高新投”)支付173,012,756元现金,以1.27元/股的价格受让136,230,516股;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纾困基金”)支付181,350,000元现金,以2.79元/股的价格受让65,000,000股。三家投资人合计提供737,701,671元现金。重整完成后,创益产投所持股份预计占重整后安控科技总股本的15%,预计将成为安控科技重整后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规定,创益产投自取得转增股票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安控科技股份,深圳高新投、纾困基金自取得转增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安控科技股份。

2、转增股票中剩余的182,520,579股用于抵偿公司债务,抵债价格为4.8元/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股权登记日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2月19日,股份到达公司管理人账户的日期为2022年12月19日。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上市日为2022年12月20日。

四、除权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6)、《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开盘参考价调整事项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147),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1年3月修订)》第4.4.2条的规定,经审慎研究,对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转增前总股本+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转增股份抵偿债务的金额]÷(转增前总股本+由重整投资者受让的转增股份数+抵偿债务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

上述公式中,转增前总股本为957,146,344股,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为737,701,671元,转增股份抵偿债务的金额为876,098,779.20元(182,520,579股×4.8元/股);由重整投资者受让的转增股份数为437,859,476股,抵偿债务转增股份数为182,520,579股,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为0,不涉及现金红利。

综合计算下,本次重整安控科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转增股份抵偿债务的金额)÷(由重整投资者受让的转增股份数+抵偿债务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737,701,671元+876,098,779.20元)÷(437,859,476股+182,520,579股+0)=2.60元/股。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本次重整安控科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2.60元/股,公司股票按照前述拟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或等于本次重整安控科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2.60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鉴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19日)公司股票停牌,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前股票收盘价为2022年12月16日收盘价,即2.66元/股,高于转增股本平均价 2.60 元/股,故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2年12月20日)的股票开盘股价应当依据公司本次调整后的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除权调整,调整为2.64 元/股。

针对上述除权事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结果出具了专项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结果的专项意见》及《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结果的法律意见书》。

五、停复牌安排

公司股票在转股登记日(2022年12月19日)停牌1个交易日,将于2022年12月20日复牌。

六、风险提示

1、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若公司不能执行或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0.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因公司2019年、2020年和2021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均为负值,且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2020年审计报告》包含“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表述,触及《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1年4月26日起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因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2年4月2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2021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其他风险警示事项仍然存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根据《上市规则》第10.3.10条第一款“如果上市公司因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满足第10.3.6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

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满足第10.3.6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审核同意。”的规定,如公司2022会计年度触及第10.3.10条第一款任一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要求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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