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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安控: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宜宾市叙州区创益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5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ST安控股票代码:30037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宜宾市叙州区创益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城北新区康宁路3号1幢8层通讯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城北新区康宁路3号1幢8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执行法院裁定)

签署日期:二零二二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录 ...... 2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 9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违法违规情况 ...... 10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10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11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情况 ...... 11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履行程序 ...... 12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1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 1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 13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的外部批准 ...... 14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15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15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15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主要协议 ...... 15

四、标的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及其他特殊安排、是否需要有关部门批准 ...... 18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19

一、资金总额 ...... 19

二、资金来源 ...... 19

三、资金支付方式 ...... 19

第六节 后续计划 ...... 20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 20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 20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计划 ...... 20

四、上市公司章程修改计划 ...... 21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 21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重大调整的计划 ...... 21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21

第七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22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22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影响 ...... 23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5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 25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交易 ...... 25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安排 ...... 25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25第九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2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2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27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29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29

二、合并利润表 ...... 31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 33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 35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 36

一、备查文件目录 ...... 36

二、备置地点 ...... 36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 37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38

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创益产投宜宾市叙州区创益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ST 安控、安控科技、上市 公司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叙州区国资金融工作局宜宾市叙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
华云运通沧州华云运通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预重整管理人由宜宾中院指定的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 管理人
重整投资人创益产投、深圳高新投、纾困基金
深圳高新投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资产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纾困基金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宜宾中院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债权人符合《破产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的,安控科技的某个、部分或全体债权人
管理人由宜宾中院指定的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创益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产业投资人参与安控科技破产重整,并受让上市公司236,628,960股转增股票,持股比例为15%
《预重整投资协议》《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协议》
《重整计划》《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确认函》关于《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确认函》
《决定书》《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1)川15破申19号】
《民事裁定书》《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川 15破申19号】
《决定书》《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2)川15破8号】
中国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创益产投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宜宾市叙州区创益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21MA628QJY34
法定代表人朱林
控股股东宜宾市叙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
成立日期2019年 10 月 31 日
营业期限2019年 10 月 31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城北新区康宁路3号1幢8层
通讯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城北新区康宁路3号1幢8层
通讯方式0831-8759071
经营范围建设、建筑、水、电、气项目策划、经营管理、开发、投资;物业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销售;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油樟种植、油樟加工及研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创益产投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

100%宜宾市叙州区创益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宜宾市叙州区创益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宜宾市叙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

融工作局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叙州区国资金融工作局为创益产投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100%。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叙州区国资金融工作局的基本情况如下:

国有资产名称宜宾市叙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
类型机关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1221MB1891976F
负责人易思军
登记机关叙州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有效期*** 至 无固定期限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康宁路政务服务中心C区7楼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创益产投控制的核心子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主体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营业务/经营范围
1江苏疌泉朗泰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30.00亿元69.0%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宜宾市烁昕高新技术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亿元99.9%高新技术产业非上市企业的股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权等非公开交易的股权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投资与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宜宾市玖兆科创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5亿元99.0%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宜宾叙州区烁维高能物理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00亿元94.0%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宜宾市高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万元70.0%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宜宾金森林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3000.00万元100.0%油樟种植、樟油加工及销售;林产品加工及销售、木(竹)材及林(竹)产品加工及销售;森林食(药)品种植、加工及销售;花卉苗木培育与销售;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森林康养、生态旅游开发与管理;林木林地收储交易;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荒漠化土地调查监测和评价服务;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实施方案编制;林业专项核查;林业作业设计调查;营造林规划设计;林业数表编制;林业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咨询评估、质量监理、项目验收;森林文化开发与展示;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江河治理;河道疏浚;砂石开采、加工、销售;建筑建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权外,叙州区国资金融工作局控制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主体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营业务/经营范围
1宜宾市叙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00亿元100.0%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宜宾市叙州区和顺市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0亿元100.0%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主营业务

创益产投成立于2019年10月31日,为区属国有一级公司,公司定位为市场化投资平台,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国有企业做强做大做优为目标,以“优化国资布局、创新体制机制”为核心抓手,以产业投资孵化及园区开发建设运营服务为主

业,聚焦产业引进培育、林业产业开发、园区建设运营、园区要素保障等,推动叙州区国有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二)财务状况

创益产投成立于2019年10月31日,2020、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审计,2022年1-10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信息披露义务人创益产投的报表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2.102021.12.312020.12.31
资产总额10,654,157,603.228,806,328,319.051,796,476,282,71
负债总额5,230,121,442.203,385,434,839.301,515,435,292.49
净资产5,424,036,161.025,420,893,479.75281,040,990.22
项目2022年1-10月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549,160.771,064,241.5943,319,174.43
净利润-929,986.5955,985.01533,223.55

注:2020年、2021年数据经四川华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宜宾分所审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违法违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创益产投自设立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存在正在执行或尚未了结的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创益产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居留权
朱林董事长中国四川宜宾
杨健平经理、董事中国四川宜宾
杨泽伦董事中国四川宜宾
梁馨予董事中国四川宜宾
瞿俊安董事中国四川宜宾
金龙董事中国四川宜宾
高鹏董事中国四川宜宾
侯欢监事中国四川宜宾
刘定群监事中国四川宜宾
徐瑾监事中国四川宜宾
王英俊监事中国四川宜宾
郭红红监事中国四川宜宾

注:金龙董事已向公司提出离职,但相应的离职手续尚未办理完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存在正在执行或尚未了结的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创益产投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创益产投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持有其他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股份超过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履行程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21年5月31日,债权人华云运通以安控科技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为由,向宜宾中院申请对安控科技进行重整。2021年8月5日,宜宾中院决定对安控科技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为预重整管理人。预重整期间,预重整管理人开展了财产调查、债权申报与审查、职工债权调查、委托评估机构开展资产评估、投资人引入和协商谈判、重整预案的制作与表决等工作。2022年10月24日,宜宾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华云运通对被申请人安控科技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具体开展各项重整工作。

2021年10月18日,经过公开招募和遴选程序,创益产投、深圳高新投、中国银河资产组成的联合体中选安控科技预重整投资人。2022年5月29日,经与联合体其他投资人协商一致,中国银河资产决定退出安控科技重整投资。2022年11月1日,创益产投、深圳高新投向管理人出具《确认函》,确认同意将纾困基金纳入投资人联合体参与安控科技重整投资。

本次权益调整的方式为以安控科技现有总股本957,146,344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6.4816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620,380,055股,转增后安控科技总股本将增至1,577,526,399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结算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前述转增620,380,055股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其中437,859,476股将由投资人有条件受让,投资人受让前述股票所支付的现金对价,将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用于支付重整费用、清偿各类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其余182,520,579股将用于抵偿安控科技的债务。本次权益变动前,创益产投未持有安控科技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创益产投受让上市公司236,628,960股转增股票,持股比例为15%,成为安控科技重整后的控股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本次权益变动获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随着上市公司债务危机、经营困境的化解以及投资人对上市公司的支持,安控科技的基本面将发生根本性改善,并逐步恢复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全体出资人所持有的安控科技股票将成为有价值的资产,有利于保护广大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果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3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会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安控科技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重整程序

1、2021年5月31日,安控科技收到债权人华云运通的《通知书》,因安控科技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华云运通已向宜宾中院提出对安控科技进行重整的申请。

2、2021年8月5日,根据安控科技的申请,宜宾中院作出(2021)川15破申19号《决定书》,决定对安控科技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为预重整管理人。预重整期间,预重整管理人开展了财产调查、债权申报与审查、职工债权调查、委托评估机构开展资产评估、投资人引入和协商谈判、重整预案的制作与表决等工作。

3、2021年10月18日,经过公开招募和遴选程序,创益产投、深圳高新投、中国银河资产组成的联合体中选安控科技预重整投资人。

4、2022年5月29日,预重整管理人收到中国银河资产出具的《关于退出安控科技重整投资的函》,经与联合体其他投资人协商一致,中国银河资产决定退出安控科技重整投资。

5、2022年5月31日,预重整管理人及安控科技分别与创益产投、深圳高新投签署《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协议》;同日,创益产投、深圳高新投、俞凌分别向安控科技出具了《豁免函》,同意单方面、不可撤销地豁免安控科技的债务。

6、2022年10月24日,宜宾中院依法作出(2021)川15破申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华云运通对被申请人安控科技的重整申请;同日,宜宾中院

作出(2022)川15破8号《决定书》,指定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具体开展各项重整工作。

7、2022年11月1日,创益产投、深圳高新投向管理人出具《确认函》,确认同意将纾困基金纳入投资人联合体参与安控科技重整投资;同日,纾困基金与管理人、安控科技签署《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

8、2022年11月17日,安控科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表决通过了《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9、2022年11月18日,安控科技出资人组会议召开,表决通过了《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10、2022年11月18日,宜宾中院作出(2022)川15破8号《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宜宾中院裁定如下:批准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安控科技进入了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二)本次权益变动及审批程序

1、2022年5月22日,经创益产投第14次董事会决议批准,同意创益产投按重整框架方案参与安控科技重整投资并签订投资协议,并按程序上报区国资金融工作局;

2、2022年5月30日,宜宾市叙州区国资金融工作局批准,同意创益产投作为产业投资人参与安控科技重整投资;

3、2022年5月31日,创益产投与上市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及上市公司签订《预重整投资协议》;

4、2022年11月1日,创益产投、深圳高新投向管理人出具《确认函》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的外部批准

执行《重整计划》中规定的转增股票过户程序。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创益产投不持有安控科技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创益产投受让安控科技236,628,960股转增股票,持股比例为15%,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各方确认,在安控科技重整过程中,创益产投向安控科技按照1.62元/股的价格支付383,338,915元受让不低于236,628,960股的安控科技A股股票,占上市公司转增后总股本的15%(最终受让的股份数量以安控科技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实际登记记载为准)。

上述权益变动后,创益产投持有安控科技236,628,960股转增股票,持股比例为15%,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叙州区国资金融工作局。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主要协议

(一)协议主体和签署时间

创益产投与管理人、安控科技于2022年5月31日在四川省宜宾市签订了《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协议》。

甲方: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乙方: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宜宾市叙州区创益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时间:2022年5月31日

(二) 协议主要内容

“……

第二条 投资方案

(一)经过公开招募,丙方被甲方选定作为预重整投资人参与安控科技重整,在安控科技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甲方将不再另行遴选重整投资人。在安控科技重

整案的重整计划(草案)被宜宾中院裁定批准且生效后,丙方将成为安控科技重整案正式的重整投资人。在重整计划执行阶段,丙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受让部分乙方A股股票。

(二)各方确认,在乙方重整过程中,丙方合计投入不低于653,543,082元、取得不低于236,628,960股乙方A股股票;为确保乙方重整程序顺利进行,丙方前述合计653,543,082元的投资由以下部分组成:丙方向乙方豁免债权共计不低于270,204,167元,同时按照1.62元/股的价格支付383,338,915元受让不低于236,628,960股的乙方A股股票。

(三)随着重整程序的推进,前述投资方案内容可能会出现变化,届时各方可签署相应的补充协议,丙方最终受让转增股票的具体价格、股份数量、对价款等内容以宜宾中院裁定批准的安控科技重整计划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四)各方确认,由于安控科技的重整受理需要取得中国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的核准,因此若中国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对本协议约定的投资金额、股票受让价格与数量、投资方式等相关内容提出修改要求,为顺利实施重整,乙方、丙方应配合对投资金额、股票受让价格与数量、投资方式等进行调整,并与甲方就相关调整签署补充协议。

第三条 重整计划的相关事项

(一)各方确认,甲方将按照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制作预重整方案及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本次投资的相关内容,甲方在制作预重整方案及重整计划草案过程中应当就涉及本次投资的重要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转增比例、转让给投资人的价格、以股抵债价格)及时通报丙方,并充分听取和体现丙方对本次投资相关事项的意见。如上述事项与丙方沟通后发生变更的,甲方需取得丙方对预重整方案或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本次投资变更事项的确认后,方可将预重整方案或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宜宾中院。

(二)甲方在向宜宾中院及安控科技债权人会议提交预重整方案或重整计划草案前,应取得丙方对安控科技预重整方案或重整计划草案的书面认可。在取得丙方书面认可后,甲方将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安控科技预重整方案或重整计划草案。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及交割安排

(一)履约保证金

经各方协商一致确认,本协议签订之前,丙方在投资人遴选报名过程中已向甲方缴纳重整投资意向金20,000,000元,该等投资意向金在本协议生效后自动转为本协议项下丙方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出资先决条件全部完成后自动转为投资款。

(二)债务的豁免及投资款的缴付

为顺利推进安控科技重整申请的层报工作,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前述投资方案中涉及的债务豁免函。丙方的债务豁免函自丙方加盖公章之日即发生债务豁免的法律效力,即乙方无需再向丙方清偿所豁免的债权。

在以下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丙方应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383,338,915元股票受让对价款:

1、丙方被确定为安控科技重整案的正式重整投资人;

2、安控科技的重整计划草案被宜宾中院裁定批准。

(三)各方同意,在甲方收到丙方按照本协议缴付的全部投资款后,甲方及乙方应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及时完成标的股份登记至丙方或丙方指定的证券账户所需的全部的手续,丙方应提供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办理转增股票登记所需的相关资料)。

第五条 交易税费的承担

除各方另行约定的情形外,各方在本次投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税费(包括本协议签订前发生的各项税费)由各方自行承担。

……

第九条 本协议的生效、变更、解除和实施

(一)本协议经各方加盖各自公章后即生效。

(二)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变更或补充需经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任何修改、变更或补充必须制成书面文件,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协议各方书面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时,本协议方可解除。本协议解除或终止的,不影响本协议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四)出现如下情形之一时,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而不视为违约:

1、非丙方原因导致宜宾中院裁定不予受理安控科技重整,或者安控科技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宜宾中院裁定批准的;

2、非因丙方原因,宜宾中院裁定批准的安控科技重整计划中涉及丙方投资事项与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方案有实质性差异的,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非因丙方原因,丙方或其指定第三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获得安控科技的股票,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出现如下情形之一时,甲方/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而不视为违约:

1、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出具债务豁免的函件、支付股份受让价款等。

2、安控科技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宜宾中院裁定批准;

3、安控科技的重整计划出现执行不能,进而导致宜宾中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安控科技破产的。

(六)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出具债务豁免的函件或者股份受让价款的,甲方有权单方书面通知丙方解除本协议,且不退还丙方根据本协议第四条第一款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

(七)如出现本协议第九条第(四)项的情形,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乙方应退还丙方已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及已支付的股份受让价款(前述款项均指本金,不包括利息)。

(八)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除丙方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已作出的债务豁免外,协议各方本着尽量恢复原状,权利与义务、义务与责任相匹配的原则,釆取补救,但任何一方仍应对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四、标的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及其他特殊安排、是否需要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系上市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产生的新增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亦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主动减持本次权益变动所取得的股份。

第五节 资金来源

一、资金总额

本次权益变动系创益产投受让安控科技236,628,960股转增股票,转增股票受让价款为383,338,915元。

二、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于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有资金以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

三、资金支付方式

(一)履约保证金

经各方协商一致确认,《预重整投资协议》签订之前,创益产投在投资人遴选报名过程中已缴纳重整投资意向金20,000,000元,该等投资意向金在《预重整投资协议》生效后自动转为《预重整投资协议》项下创益产投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出资先决条件全部完成后自动转为投资款。

(二)债务的豁免及投资款的缴付

为顺利推进安控科技重整申请的层报工作,创益产投应在《预重整投资协议》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前述投资方案中涉及的债务豁免函。创益产投的债务豁免函自创益产投加盖公章之日即发生债务豁免的法律效力,即安控科技无需再向创益产投清偿所豁免的债权。在以下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创益产投应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383,338,915元股票受让对价款:

1、创益产投被确定为安控科技重整案的正式重整投资人;

2、安控科技的重整计划草案被宜宾中院裁定批准。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根据《重整计划》,上市公司在通过重整化解危机、消除债务负担后,将及时调整现有业务结构,聚焦并深耕工业自动化与油气服务两大主业,并以市场为导向,通过精细管理、精耕市场、精准研发、整合优质资源、拓展市场渠道、加强运营管控、重构研发体系、优化用人机制等方式,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做强做大现有主业,实现上市公司持续性发展。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重整计划》实施上述经营方案。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后续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资产、业务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重整计划》要求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进行有效处置和整合,且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如未来拟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资产重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需要,本着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适当调整。届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上市公司章程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上市公司没有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明确计划。如果后续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机构进行重大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保证上市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及财务方面的独立性,上市公司仍将具有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其在采购、生产、销售等方面仍将保持独立。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人员独立

本企业/本人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及/或领薪。本企业/本人将确保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企业/本人之间完全独立;本企业/本人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二)保证资产独立完整

保证本企业/本人(包括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下同)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的资产将严格分开,确保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独立完整的资产;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等内容的规定,保证本企业/本人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企业/本人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三)保证财务独立

本企业/本人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部门独立和财务核算体系独立;上市公司独立核算,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

财务管理制度;上市公司具有独立的银行基本账户和其他结算账户,不存在与本企业/本人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本企业/本人不会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四)保证机构独立

本企业/本人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健全、独立和完整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并独立行使决策和经营管理职权。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机构完全分开,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保证业务独立

本企业/本人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本企业/本人,并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本企业/本人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干预。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为了进一步避免将来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函如下:

“1、本企业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

2、本企业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新增任何与上市公司目前或未来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如本企业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新增可能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本企业/本人将放弃或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放弃该等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将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或该等企业、本企业的竞争性资产/业务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时机全部注入上市公司或对外转让。”

(二)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如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关联

交易,则该等交易将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为规范和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承诺如下:

“权益变动完成后,本企业/本人(包括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合法及有效措施,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自觉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谋取不正当利益。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若发生或存在有合理理由或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本人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交易协议,按照市场化和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不利用关联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或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为维持安控科技现有经营,并为重整完成后其能迅速恢复各项业务经营做准备,分别与上市公司两家子公司签署协议进行了交易。交易情况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10月29日与上市公司子公司(宜宾安控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借款金额为300.00万元的借款协议,后续双方于2022年09月21日签订了借款协议的补充协议,借款期限规定借款于上市公司司法重整结束后15日内归还。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2年8月18日与上市公司子公司(北京安控油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合作开展的项目为油气自动化业务和管道业务项目,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

除上述交易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了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兼经理杨建平之配偶廖智慧有如下买卖股票的行为,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廖智慧买卖股票的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买入/卖出变更股数(股)交易价格(元/股)累计持有数量(股)
廖智慧2022.10.12买入297002.7029700
2022.10.14买入198002.7349500
2022.11.06买入100002.7359500
2022.11.25卖出300002.5429500
2022.11.25卖出200002.589500
2022.11.25买入300002.6339500

对于本次买卖股票的行为,廖智慧已出具承诺:“本人于自查期间买卖*ST安控股票的行为,系本人依赖公开披露的信息并基于其自身对证券市场、行业信息和对*ST安控股票投资价值的分析和判断进行的,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本人上述股票买卖行为确属偶然、独立和正常的证券投资行为,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在本次创益产投获得安控科技控制权后,本人及直系亲属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股票交易行为,避免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

若本人上述买卖*ST安控股票的行为被有关证券监管机构认定为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或其他规定的,本人愿意将自查期间买卖*ST安控股票所获得的全部收益(如有)均交予*ST安控。”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有关规定,结合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情况以及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的要求,在本节中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予以说明。创益产投成立于2019年10月31日,2020、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审计;2022年1-10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信息披露义务人创益产投的报表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名称2022.102021.12.312020.12.31
货币资金40,660,473.04178,731,524.7928,700,840.83
交易性金融资产198,820,401.81257,408,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96,000.0066,933.58
预付账款1,001,641,381.33543,441,008.0215,251,708.27
其他应收款1,709,899,070.421,586,587,043.711,246,263,833.36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委托贷款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1,939,242.001,729,265.00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27.602,146.07
流动资产合计2,951,021,454.202,568,204,964.591,292,012,581.04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740,799,955.04802,800,000.00285,8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50,000,000.00
固定资产原值1,195,223.801,850,501.43
累计折旧576,093.22637,424.68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净值619,130.581,213,076.751,404,426.77
固定资产清理
在建工程834,347,855.95326,589,048.20167,259,274.9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43,330,863.0030,864,137.28
累计摊销7,710.12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开发支出66,570.00
资源性资产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3,572,454.576,116,922.23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5,070,473,600.005,070,473,600.00
其中:抵债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7,703,136,149.026,238,123,354.46504,463,701.67
资产总计10,654,157,603.228,806,328,319.051,796,476,282.71
短期借款500,000,000.0020,100,000.009,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57,212,534.23146,957,698.8098,499,027.44
预收账款991,000.001,141,000.00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500,248.831,427,295.595,259.95
应交税费0.011,312,686.271,881,185.10
其他应付款2,821,627,959.132,109,088,158.641,144,908,820.00
其中:应付股利
应付利息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其中: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流动负债合计3,379,340,742.202,279,876,839.301,255,435,292.49
长期借款1,000,700,000.00939,160,000.00230,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850,080,700.00166,398,000.0030,000,000.00
其中:专项应付款850,080,700.00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850,780,700.001,105,558,000.00260,000,000.00
负债合计5,230,121,442.203,385,434,839.301,515,435,292.49
实收资本(或股本)350,100,000.00350,100,000.00280,1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5,070,973,600.005,070,973,600.00500,000.0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资产负债表)2,962,561.02-180,120.25440,990.22
所有者权益合计5,424,036,161.025,420,893,479.75281,040,990.2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0,654,157,603.228,806,328,319.051,796,476,282.71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名称2022年1-10月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549,160.771,064,241.5943,319,174.43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549,160.77
减:二、营业总成本53,395,366.4042,745,421.64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236,349.5039,543,650.20
其他业务支出
税金及附加978,814.98656,181.76202,211.37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7,975,678.3314,657,721.793,055,473.52
研发费用135,060.00
财务费用50,790,520.4337,710,053.35-55,913.45
其中:利息费用50,982,606.3338,225,365.50244,761.67
利息收入-452,416.77644,864,73407,284.60
加:其他收益7,385.133,453.20453,112.42
投资(损失)/收益62,368,211.8157,364,416.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179,743.975,036,744.391,026,865.21
加:营业外收入16,159.995,302.59
减:营业外支出3,681,174.643,691,505.773,612.1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501,430.671,361,398.611,028,555.64
减:所得税费用428,555.921,305,413.60495,332.0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929,986.5955,985.01533,223.55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929,986.59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三)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55,985.01533,223.55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929,986.59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名称2022年1-10月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128.00978,884.022,150,825.87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91,423,222.341,689,744,159.73812,267,497.9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91,427,350.341,690,723,043.75814,418,323.8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5,000.001,235,335.0034,992,561.27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520,276.938,027,505.901,776,423.21
支付的各项税费3,641,394.54658,138.78180,726.6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90,686,523.011,165,890,994.12910,487,662.20
担保赔偿(代偿)支付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00,823,194.481,175,811,973.80947,437,373.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395,844.14514,911,069.95-133,019,049.4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74,004,600.0095,056,416.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6,951,210.0090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44,68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65,635,810.0095,956,416.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51,052,942.03663,308,120.93123,226,866.17
投资支付的现金911,499,955.04733,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324,423,091.8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62,552,897.071,396,308,120.93447,649,958.0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6,917,087.07-1,300,351,704.93-447,649,958.0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0,000,000,00280,1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622,000,000.00731,800,000.0023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7,002,700.00190,398,000.0010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59,002,700.00992,198,000.00610,10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2,460,000.0011,54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5,401,433.6739,547,835,23730,151.6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221,211.003,928,5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1,082,644.6755,016,335.23730,151.6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7,920,055.33937,181,664.77609,369,848.3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392,875.88151,741,029.7928,700,840.8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9,053,348.9226,990,495.0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0,660,473.04178,731,524.7928,700,840.83
现金流量附表项目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9,395,844.14
净利润-929,986.5955,985.01533,223.55
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258,168.05404,125.25149,654.80
无形资产摊销4,283.403,426.7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48,378,001.33
处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财务费用1,100.0039,474,787.73317,466.08
投资损失-62,368,211.81-57,364,416.0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存货的减少-209,977.00-881.4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258,127,633.17-449,220,345.62-1,415,615,848.2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260,313,323.65981,764,879.091,281,597,335.76
其他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3,075,111.00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395,844.14514,911,069.95-133,019,049.49
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40,660,473.04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49,053,348.92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392,875.88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关于收购上市公司的决议文件

4、《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5、《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6、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资金来源的声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2年未变更的说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以上人员的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查询证明

9、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重整收购应履行的义务所作出的承诺

10、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1、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最近2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以备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宜宾市叙州区创益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林2022年12月15日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金润产业园9栋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宜宾市叙州区创益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城北新区康宁路3号1幢8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叙州区国资金融工作局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是?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变动种类:A股普通股股票 变动数量:0股 变动比例:0.00%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种类:A股普通股股票 变动数量:取得236,628,960股 变动比例:15%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 方式:执行法院裁定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是?否?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是否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否?
是否已提供《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是?否?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是?否? 批准进展情况:已取得宜宾市叙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批准,同意创益产投参与安控科技重整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是?否?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宜宾市叙州区创益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林2022年12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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