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俞凌先生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俞凌先生所持有公司的股票新增部分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单位:股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涉及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冻结申请人 | 原因 |
俞凌 | 是 | 12,205,225 | 8.79 | 1.28 | 2021-03-25 | 2024-03-24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司法再冻结, 尚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 |
合计 | - | 12,205,225 | 8.79 | 1.28 | 2021-03-25 | 2024-03-24 | - | - |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俞凌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 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 (股) |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 | 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 | 司法冻结执行人名称 |
俞凌 | 138,833,791 | 14.50 | 17,362,739 | 12.51 | 1.81 |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1,220,000 | 0.88 | 0.13 |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
29,750,000 | 21.43 | 3.11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
20,000,000 | 14.41 | 2.09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
12,205,225 | 8.79 | 1.28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
4,968,706 | 3.58 | 0.52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
10,000,000 | 7.20 | 1.04 |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 |||
合计 | 138,833,791 | 14.50 | 95,506,670 | 68.79 | 9.98 | - |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新增被冻结股份12,205,225股,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俞凌先生及公司尚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未能获悉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具体原因和详细内容;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俞凌先生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数量为95,506,67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8.79%,占公司总股本的9.98%;
(1)其中17,362,739股系俞凌先生为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江北支行借款4,500万元提供连带担保被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冻结;
(2)其中1,220,000股系俞凌先生为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借款2,500万元提供连带担保被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冻结;
(3)其中29,750,000股系俞凌先生为公司向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借款8,499.61万元提供连带担保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冻结;
(4)其中20,000,000股系俞凌先生为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借款3,600万元提供连带担保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冻结;
(5)其中4,968,706股系俞凌先生为公司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借款3,555万元提供连带担保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冻结;
(6)其中10,000,000股系俞凌先生为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借款2,500万元提供连带担保被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冻结。
3、俞凌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俞凌先生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俞凌先生和公司将积极与相关债权人协商解除股份冻结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