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安控科技 公告编码:2020-131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19年度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分析,公司需对上述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2019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19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832.57万元,详情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12.31 | 会计政策变更 | 2019.1.1 | 本期变动 | 2019.12.31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应收票据 | 517.11 | 517.11 | 563.93 | 517.11 | 563.93 | |||
应收账款 | 14,204.35 | 14,204.35 | 618.01 | 451.16 | 5.90 | 14,365.30 | ||
其他应收款 | 891.94 | 891.94 | 506.36 | 221.03 | 34.71 | 1,142.56 | ||
存货 | 991.92 | 991.92 | 537.00 | 28.26 | 72.84 | 1,427.82 | ||
长期应收款 | 578.46 | 578.46 | 607.28 | 1,185.74 |
固定资产 | 701.35 | 701.35 | 701.35 | |||||
无形资产 | 379.28 | 379.28 | 379.28 | |||||
商誉 | 48,917.72 | 48,917.72 | 31,224.40 | 17,693.32 | ||||
合计 | 66,086.55 | 1,095.57 | 67,182.12 | 2,832.57 | 1,189.29 | 68.86 | 31,297.24 | 37,459.31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
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融资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1)应收款项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不需计提坏账准备;商业承兑汇票按5%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1:对单项金额重大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汇同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本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组合2: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母子公司之间和子公司之间的应收款项,本公司作为关联方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1: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各账龄段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具体如下: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
除BOT类业务外 | BOT类业务 | ||
0-6个月 | 1 | ||
6-12个月 | 3 | ||
1年以内(含1年) | 5 | 5 | |
1-2年 | 10 | 10 | 10 |
2-3年 | 30 | 30 | 30 |
3-4年 | 50 | 50 | 50 |
4-5年 | 70 | 70 | 7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100 |
组合2:经测试未发生减值,不需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1:应收票据组合2:应收账款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票据坏账计提方法同应收票据组合,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方法同应收账款组合。
长期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1: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组合2:分期收款提供劳务组合3:应收财务资助款对于划分为组合1、组合2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按3%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划分为组合3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按5%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
(2)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4、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二)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1、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3、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固定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固定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当存在下列迹象的,按固定资产单项项目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1、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2、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3、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4、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5、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四)无形资产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以下情况的,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1、该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该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并在剩余年限内可能不会回升;
3、其他足以表明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超过可收回金额的情况。
(五)商誉
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这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832.57元,将减少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2,832.57元,公司已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四、重要提示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