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委托贷款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申请办理委托贷款业务,融资金额人民币3.08亿元,期限6个月。为保障本次委托贷款融资事项的顺利开展,全资子公司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安控”)、控股子公司郑州鑫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鑫胜”)分别拟与高新投签署《委托贷款质押合同》。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委托贷款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涉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710213T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6号楼。
法定代表人:俞凌
成立日期:1998年09月17日
营业期限:2008年10月09年至长期
经营范围: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及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销售开发后的产品、可编程控制器、机械电器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通讯设备(含无线数据通信设备)、照相器材、文化办公设备、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计算机系统服务;生产环保监测仪器、污染治理设备、计算机及外部设备、通讯设备、油气自动化和环境在线检测仪器仪表、RTU(远程测控单元);燃烧器控制系统制造和维修(限在外埠从事生产活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0年12月02日);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1年09月11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质押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与高新投签署《委托贷款质押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质押物:以浙江安控办妥房产证/不动产产权证或其他相关权证后对应的不动产尚未抵押部分、郑州鑫胜名下办妥房产证/不动产产权证或其他相关权证后对应的不动产及浙江安控将持有的郑州鑫胜51%股权质押给高新投。
2、担保范围:公司(即债务人)依据其与高新投签署的委贷合同(《委托贷款额度协议》/《委托贷款单项协议》/《委托贷款协议》,包括后续补充协议,以下统称为“委贷合同”)应当承担的债务本金人民币叁亿零捌佰万元整,及相应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由债务人承担的其他债务以及本合同项下应由甲方承担但实质上由乙方垫付的其他费用。
3、担保方式:质押担保。
4、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委托贷款质押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质押担保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本次委托贷款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本次委托贷款融资的顺利开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本次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委托贷款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本次委托贷款融资的顺利开展,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委托贷款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下属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审批通过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71,108.02万元(其中已发生的有效对外担保总额为70,647.00万元),全部为公司(含下属分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及反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320.29%。公司(含下属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全部担保生效后,公司(含下属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审批通过的担保总额为301,908.02万元,均为公司(含下属分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及反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356.68%。
2、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