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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控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24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 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了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 年4 月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11 名 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7 名,独立董事4 名。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利廷 先生、吴明先生、陈黎女士、田乐先生、毛伟平女士、张磊先生、李春福先生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刘波先生、邱建先生、邓瑜先生、 马德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 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7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4 名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 格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 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7 名非独立董事、4 名独立董事。以上11 名董事共同 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 于公司全体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董事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和义务。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的规范运作 与健康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24 日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吴利廷先生: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5 月出生,本科 学历。2023 年6 月至2026 年2 月就职于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任宜宾市叙州 区政府党组成员,区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区国 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四级调研员。历任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宜 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党工委常务副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吴利廷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吴明先生: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5 月出生,本科学 历,毕业于西南大学,云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在读。经济师(金融),中级政 工师。2020 年8 月至2024 年9 月任宜宾金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 理(其中2021 年8 月至2024 年10 月任宜宾金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 委委员)。2024 年9 月至2024 年11 月任宜宾首城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24 年11 月至2026 年1 月任宜宾首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总经 理。2026 年1 月至今任宜宾首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吴明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宜宾市叙州区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控制的宜宾首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任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 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陈黎女士: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 年8 月出生,本科学 历,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财务管理双学士学位,高级经济 师(金融),会计师。历任宜宾市叙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投融资 服务中心主任、金融股股长,宜宾市叙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自 2024 年7 月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陈黎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 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田乐先生: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1 月出生,硕士研 究生学历,毕业于天津大学。曾任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2023 年4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自2024 年8 月起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田乐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 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毛伟平女士: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8 月出生,硕士 研究生学历,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中国非执业注册会计师。2009 年至2012 年 就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2012 年至今就职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

公司,现任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自2023 年4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毛伟平未持有公司股份;在股东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下属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张磊先生: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9 月出生,工商管 理硕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桑普电器有限公司部门经 理、电热器具事业部负责人等职。2000 年8 月加入公司,曾任公司副总经理兼 油气事业部总经理。自2016 年11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磊持有公司股份2,582,340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2023 年5 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除以上 处罚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 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7、李春福先生: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1 月出生,本科 学历,毕业于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曾任新疆军区某部政治委员、北京方圆先行 文化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实战派管理培训师,人力资源管理专家,企业管理咨 询顾问。2002 年4 月加入公司,曾任市场部副经理、行政部经理、总经理助理

兼人力资源部经理、副总经理、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自2023 年4 月起担 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春福持有公司股份1,737,875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2023 年5 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2024 年4 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除以上处罚和处分外,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刘波先生: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 年11 月出生,先后 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北京 市分行外汇管理处副处长、中国光大银行副行长、新加坡大华银行北京代表处首 席代表、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金 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3 年4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 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邱建先生: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2 月出生,先后毕 业于南京理工大学会计学学士,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四川大家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四川威特龙 消防安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东方水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历任四川托普集团公司财务总监,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总裁助理,四川国嘉地产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四川蓝光实业集团财务总监,成 都中瑞泰富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 委员会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邱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 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邓瑜先生: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出生,毕业于四川 大学法学硕士,2008 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市金开(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 人、主任。现任西藏甘露藏药医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西藏高驰科技信 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乐山沫水元托育服务有限公司监事、西藏冠 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邓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 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马德芳先生: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6 月出生,会计 学博士,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后流动站(财务会计与审

计)。中国注册会计师,目前就职于首都师范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教师, 副教授。自2021 年6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马德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 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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