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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盟科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21

证券代码:300369 证券简称:绿盟科技 公告编码:2021-004号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原因:因原审计团队加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知悉本事项并未提出异议。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叶韶勋先生

截止2020年6月30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228人,注

册会计师1,81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540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2019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梅秀琴女士,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崔西福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升先生,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2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15.0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本期审计收费与上期相比无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为1年,为公司2019年度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因公司原审计团队加入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原审计团队2019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审计经验和专业能力,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事先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三、拟聘任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

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五)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3.独立董事意见;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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