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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2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子公司上海格蒂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格蒂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格蒂电力与神州数码及其关联方企业在未来两年(即2020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21日期间)签署的销售合同、电子合同所产生的货款、违约金、滞纳金、利息、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大写金额:人民币贰亿元整),该担保额度在前述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2、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原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辜明安 邹燕 熊军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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