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2018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四川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香港首次公开发行的议案》,为了更好的借助资本市场优势推动公司的战略布局、促进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同时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00万港元(包括经纪佣金、香港联合交易所交易费及证监会交易征费等)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认购四川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能投发展”)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的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2018年12月28日,四川能投发展在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1713.HK,发行后总股本为107,435.77万股。公司作为基石投资者认购四川能投发展H股5,536.60万股,认购价格为1.77港元/股,共计支付股票认购款9,799.78万港元,合计支付总价款9,898.53万港元,折合人民币8,731.79万元,持股比例为5.15%。
二、证券投资的具体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取得证券投资收益664.39万元(含税)。2023年度公司持有的证券及损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表。
三、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通过建立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证券投资范围和流程,加强了投资决策、投资执行和风险控制等环节的控制力度。公司参与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证券投资金额未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经董事会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的证券投资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附件1: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表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附表1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H股 | 01713 | 四川能投发展 | 8,731.79 | 公允价值 | 7,517.43 | 660.89 | 553.47 | 664.39 | 8,178.3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 | -- | 8,731.79 | -- | 7,517.43 | 660.89 | 553.47 | 664.39 | 8,178.33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