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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在线: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16

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9:15至2020年11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E座6层608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童之磊先生。

7、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153,109,8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051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2人,代表136,077,621股份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71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17,032,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419%。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如下: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17,032,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41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17,032,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419%。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3,109,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7,03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6,138,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915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6,97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7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0847%。(本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

过。)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6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5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6,97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7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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