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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腾股份: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郭永清)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6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郭永清)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为公司的长远发展献言献策。

现将2021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参加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共计14次,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应出席会议次数现场出席会议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会议次数缺席会议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1411300

会议召开前,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配合下本人及时获取了会议审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经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本人认为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就公司2021年度重大决策和生产经营中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2021年3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上,本人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2、在2021年3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报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亦对公司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在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上,本人对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绩效总结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等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4、在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上,本人对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控股子公司苏州博腾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引入外部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5、在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部分口径变更追溯调整以前年度数据等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6、在2021年6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上,本人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7、在2021年7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上,本人对拟增补公司董事、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控股子公司苏州博腾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等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8、在2021年8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注销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等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亦对公司2021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9、在2021年9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三十四次临时会议上,本人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10、在2021年11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三十七临时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11、在2021年12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上,本人对控股子公司苏州博腾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实施进展暨关联交易、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注销期权和公司回购专户剩余股份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2021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召开、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了以下工作职责: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日

常工作。2021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重点审议公司定期报告、财务预算报告、财务决算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并同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2021年度审计计划进行详细沟通,对公司年度报告及时、准确、完整的编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要根据公司2020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及主要职责,按照公司的绩效评选标准和程序,参与审核并制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绩效总结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并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了审议。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1年,本人通过面对面交流、电话、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状态。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均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资料,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提醒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3、重点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利润分配、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并在认真审议后发表相关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 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了更好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资本市场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范性文件,亦专注于自身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的提升,以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七、 其他工作情况

1、2021年度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2021年度本人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2021年度本人未发生独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本人勤勉尽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在工作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认真审议每个会议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即将于2022年4月届满,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任期届满后本人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新一届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前,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郭永清

2022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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