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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翔环境: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风险提示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6

证券代码:300362 证券简称:天翔环境 公告编码:2020-113号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风险提示公告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2日、2月12日、3月7日、4月4日、5月10日、6月10日、7月5日、8月7日、9月6日、10月14日、11月12日、12月6日、2020年1月7日、2月6日、3月4日、4月7日、5月11日、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码:2019-001)、《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码:

2019-033、2019-046、2019-061、2019-089、2019-108、2019-130、2019-148、2019-164、2019-180、2019-201、2019-208、2020-008、2020-030、2020-046、2020-068、2020-100、2020-107)。现公司对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进行了核实统计,较上次公告新增公司因与北京中泰创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民事诉讼被冻结银行账户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对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进行风险提示如下:

一、公司账户被冻结情况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序号

序号公司名称开户行账户类别冻结执行人
1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农商行大弯南路分理处(021752000120010001540) (*江铜保理)募集专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金牛万达支行(9550880100322900127) (*江铜保理)一般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3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浦发银行成都分行(73010076801500000313) (*邹秀英)定期存单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4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农商行青白江支行(021700000120010000582) (*许为杰)基本户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5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浦发银行成都分行(73010076801500000313)定期存单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商金汇)
6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成都青白江支行(51001536708051504468) (*平安国际)一般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7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农商行青白江支行(021700000120010000582) (*长城资管)基本户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8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成都青白江支行(51001536708051504468) (*中建安装)一般户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9简阳市天翔水务有限公司成都农商银行青白江支行 (021700000120010013726) (*中建安装)一般户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10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白江支行 (021700000120010000582) (*中泰创盈)基本户北京市第三中 级人民法院
11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白江大同支行 (021704000120010004818) (*中泰创盈)专户北京市第三中 级人民法院
12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白江南路分理处 (021752000120010001540) (*中泰创盈)一般户北京市第三中 级人民法院
13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 (51001536708051504468) (*中泰创盈)一般户北京市第三中 级人民法院
14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白江大弯支行 (844501040005784) (*中泰创盈)一般户北京市第三中 级人民法院
15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 (511622013018010002096) (*中泰创盈)一般户北京市第三中 级人民法院

注:*为涉及相应诉讼的冻结,上表序10-15为本次新增。

二、其他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资金24.31亿元。公司未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担保余额为4,634.94万元,系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的担保余额(该担保余额含:剩余本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逾期利息及逾期罚息、财产保全费、财产担保费、仲裁费等,不含2020年1月

1日至清偿之日的逾期利息及逾期罚息)。

三、后续解决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正与各申请人积极协商,采取相关有效措施,力争尽快解决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同时避免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

2、公司法务部门、财务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与法院、申请人协商解冻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公司将积极向相关债权人、法院、银行加强沟通,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

3、公司及控股股东正积极采取措施尽快回收控股股东占用资金。2018年12月26日,公司债权人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重整申请。公司正积极推进进入司法重整程序,引入产业战略投资者完成控股权转让、化解公司的债务风险,推进海外资产注入,恢复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截至本披露日,公司共收到债权人签订的《债务抵偿协议》、《债权债务重组协议》共十五份,在公司重整获得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条件下,债权人豁免或减免对公司的债权累计89,165.12万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账户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尚不排除后续其他账户被冻结的情况发生。

2、重整的风险

公司债权人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司法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公司进入司法重整程序,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3、债务逾期风险

截至2020年7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金融机构借款累计将逾期约376,943.4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7.57%,逾期事项可能会对其他债权人对公司的信心造成影响,公司将会面临资金加剧紧张局面。

4、股票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0〕377号),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5月13日起暂停上市。股票

暂停上市期间,公司将于每月前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同时披露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公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债权人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重整申请,如果法院受理了公司债权人提出的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法院将指定管理人,债权人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如果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如果公司无法进入司法重整程序或进入司法重整后因重整失败被宣告破产,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1.11.5的要求至少在每月前五个交易日内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直至风险消除。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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