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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翔环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联公司涉及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8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联公司

涉及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翔环境”)近日收到成都亲华科技有限公司递交的北京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裁决书》(2019)京仲裁字第0583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案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披露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联公司成都亲华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睿汇海纳科技产业基金(有限合伙)的诉讼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联公司股权冻结及涉及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码:2018-093号)。

二、本案的进展情况

北京仲裁委员会已做出裁决:成都亲华科技有限公司需支付北京睿汇海纳科技产业基金(有限合伙)资金成本、利息、律师费、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差旅费和仲裁费;北京睿汇海纳科技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对成都亲华科技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享有质权,有权以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置该股权,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邓亲华、邓翔对上述成都亲华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成都亲华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德天翔重大资产重组重要参与方,为中德天翔的股东之一,持股比例20.59%,目前亲华科技持有中德天翔20.59%股份被轮候冻结,导致现阶段无法完成AS公司重大资产重组AS公司股权无法过户。在上

述涉及仲裁案件中,北京睿汇海纳科技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对亲华科技100%股权享有质权,也将导致AS公司重组后续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导致上市公司终止重组事项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书》

特此公告!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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