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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4-23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360
   证券简称:炬华科技
      2014 年 04 月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 年 4 月 22 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本次季报。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参加现场表决的
董事 8 人,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 1 人。
    公司负责人丁敏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向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张继慧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89,583,295.91     160,775,440.12                              17.92%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                 39,054,660.33      32,586,237.79                              19.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58,232.31     -59,164,683.5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0108              -0.7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               0.43                            16.2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               0.43                            16.2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17%             8.26%                               -2.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69%             8.14%                               -2.45%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066,328,723.55    849,295,201.05                              25.55%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元)              721,887,196.69     475,111,567.34                              51.94%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9.1055                 6.33                            43.8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663.9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
                                                                                         3,560,900.00
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16,893.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464,351.46
合计                                                                                     2,577,991.6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
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重大风险提示
   (一)对电力系统行业依赖的风险
    公司专业从事电能计量仪表及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产品主要服务于国家电
网、南方电网及各省网公司等国内电力用户和非电力用户,公司业务发展和电网投资规模、发展规划密切
相关。
      2009年国家电网公司提出“坚强智能电网”发展规划,为推进智能电网建设,智能电能表和用电信息
采集系统将作为智能电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电网公司已规划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对用电用户的“全
覆盖、全采集、全费控”,通过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为实现智能双向互动服务提供基础支持平台,有
效提高营销管理水平。若今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发展速度放缓、电网建设投资规模下降,公司未来发
展将受到较大影响。
   (二)市场竞争风险
    为实现电网智能化建设目标,国家电网对智能电能表和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品制订了统一的技术标
准,并将适时进行升级修订;同时,对智能电能表和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品的采购实施集中规模招标模式,
市场竞争更趋激烈。南方电网也对电能表制订了统一的技术标准,并已实施了集中规模招标模式。未来,
随着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换代,电网公司对产品质量、技术实力、企业资质、生产规模和管理水平要求的
不断提高,公司在竞争中市场份额的提升和保持存在一定的风险。
   (三)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位于国内电能计量仪表企业集中地浙江,炬华科技聚集了智能电能表和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品方
面的大量技术人才,具有强大的设计研发能力。公司不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升企业凝聚力,通过有效
的激励机制,保障公司员工队伍向心力,公司管理团队、核心技术及关键营销人员持有公司股份,保证了
企业经营目标与股东的目标一致,提高了积极性和团队稳定性。但近年来,我国智能电能表和用电信息采
集系统行业发展较快,对人才及技术的竞争激烈,公司存在人力资源管理及人才流失的风险。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1,745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杭州炬华实业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19%       20,760,000          20,760,000
丁敏华                         境内自然人              13.09%       10,380,000          10,380,000
洪军                           境内自然人              4.37%         3,460,692           3,460,692
余钦                           境内自然人              4.15%         3,286,827           3,286,827
浙江崇德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1%         3,250,000           3,250,000
杭州正高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15%         2,500,000           2,500,000
杨光                           境内自然人              2.84%         2,248,827           2,248,827
郭援越                         境内自然人              2.84%         2,248,827           2,248,827
浙江浙科银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1%         1,750,000           1,750,000
刘峥嵘                         境内自然人              2.18%         1,729,827           1,729,827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王平华                                                                        160,383 人民币普通股               160,383
关绮琼                                                                        147,489 人民币普通股               147,489
袁观香                                                                        100,3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300
梁军                                                                           97,500 人民币普通股                   97,500
张海峰                                                                         94,995 人民币普通股                   94,995
杨俊荣                                                                         76,998 人民币普通股                   76,998
罗洪祎                                                                         71,959 人民币普通股                   71,959
李道江                                                                         67,961 人民币普通股                   67,961
北京市铁科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64,600 人民币普通股                   64,600
孙健                                                                           63,200 人民币普通股                   63,2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无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 本期增加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售股数   限售股数
杭州炬华实业有限公司                    20,760,000             0         0       20,760,000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1 日
丁敏华                                  10,380,000             0         0       10,380,000 发行前承诺     2019 年 1 月 21 日
洪军                                     3,460,692             0         0          3,460,692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1 日
余钦                                     3,286,827             0         0          3,286,827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1 日
浙江崇德投资有限公司                     3,250,000             0         0          3,250,000 发行前承诺   2015 年 1 月 21 日
杭州正高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500,000             0         0          2,500,000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1 日
杨光                                     2,248,827             0         0          2,248,827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1 日
郭援越                                   2,248,827             0         0          2,248,827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1 日
浙江浙科银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750,000             0         0          1,750,000 发行前承诺   2015 年 1 月 21 日
刘峥嵘                                   1,729,827             0         0          1,729,827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1 日
姜干才                                   1,210,827             0         0          1,210,827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1 日
张喜春                                    865,173              0         0           865,173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1 日
包俊明                                    865,173              0         0           865,173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1 日
王蕾                                      691,827              0         0           691,827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1 日
吕向伟                                    519,000              0         0           519,000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1 日
蒋骏洲                                    519,000              0         0           519,000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1 日
戴晓华                                    519,000              0         0           519,000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1 日
高宜华                                    519,000              0         0           519,000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1 日
陈文芳                                    519,000              0         0           519,000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1 日
陈兴华                                    519,000              0         0           519,000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1 日
潘轩龙                                    519,000              0         0           519,000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1 日
周芬                                      519,000              0         0           519,000 发行前承诺    2017 年 1 月 21 日
合计                                    59,400,000             0         0       59,400,000        --                 --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账面价值为45,066.25万元,较期初账面价值增加61.47%,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发
行新股募集资金导致货币资金增加。
    2.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账面价值为80万元,较期初账面价值增加274.95%,主要为报告期内收到的银行承
兑汇票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预付账款账面价值为8.62万元,较期初账面价值减少93.80%,主要为报告期内预付货款减
少所致。
    4.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3,000万元,较期初账面价值增加5059.91%,主要为报告期内使用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3000万所致。
    5.报告期末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为41.52万元,较期初账面价值增加158.67%,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
支付零星装修费所致。
    6.报告期末预收账款账面价值为2,220.70万元,较期初账面价值增加62.23%,主要为报告期内按合同预
收货款所致。
    7.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账面价值为825.35万元,较期初账面价值减少62%,主要为报告期内缴纳增值税和
企业所得税所致。
    8.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账面价值为22469.10万元,较期初账面价值增加957.37%,主要为报告期内发行新
股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1.销售费用: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增加71.95%,主要为报告期内业务规模扩大,产生的中标服务费增加
所致。
    2.财务费用: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增加101.74%,主要为报告期内产生的利息收入高于去年同期所致。
    3.营业外收入: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增加548.44%,主要为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高于去年同期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去年同期增加54.76%,主要系公司销售回款增加、收到的政府补助、
利息收入较去年同期提高所致。
    2.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6,002.2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收入增长的同
时,加强销售回款管理,增加现金流入。
    3.报告期内,投资活动流入较去年同期增加4.30万元,是报告期内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4.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去年同期增加558.41%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所致。
    5.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557.6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6.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20,772.10万元,主要为报告期内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所
致。
    7.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去年同期增加23,817.64万元 ,主要为报告期内增加货款回
收及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所致。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2014年第一季度,公司继续保持了健康、稳定的发展,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
营业收入18,958.3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92%;实现营业利润4,204.8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65%;
实现利润总额4,538.9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9.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05.47万元,比去年
同期增长19.85%。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国家电网公司2014年采集系统建设专项批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11-13OTL208),公司共中
10个包,中标总数量合计为218,604只,中标总金额为7,940.30万元。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刊登在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重大经营合同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2)
    2)“国家电网公司2014年第一批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设备招标采购”(招标编号:0711-14OTL006)
中标单位,共中21个包,中标总数量合计为1323892只,中标总金额为29304.28万元。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
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重大经营合同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4-021)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1) 杭州市工业重大创新项目:高可靠低功耗智能电能表
    2) 余杭区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智能电能表关键技术及产业化
    以上两个项目进展顺利,对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有积极意义。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按照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战略目标,公司经营管理层较好地完成了一季度的经营目标。
    2)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未发生重大变更。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
作承诺
               公司法人股东杭
               州炬华实业有限
               公司、杭州正高投
                                 自炬华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
               资咨询有限公司、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
               自然人股东丁敏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炬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严格遵守了
               华、洪军、余钦、                                                                  2014 年 1 月
                                 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                                         所做的承诺,
               郭援越、杨光、刘                                              2011 年 09 月 26 日 21 日-2017 年
                                 的股份除外),也不由炬华科技回购本公司(本                                         未发生违反
               峥嵘、姜干才、王                                                                  1 月 20 日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炬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                                         承诺的情形
               蕾、张喜春、包俊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
               明、周芬、高宜华、
                                 售的股份除外)。
               陈兴华、蒋骏洲、
               吕向伟、潘轩龙、
               戴晓华、陈文芳
首次公开发行   公司控股股东炬 如本公司(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或再融资时所   华实业、炬华实业 所持炬华科技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
作承诺         控股子公司及公 的发行价;炬华科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司股东正高投资、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严格遵守了
               持有公司股份的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                              上述特定期   所做的承诺,
                                                                                 2013 年 12 月 18 日
               董事和高级管理 行价,本公司(本人)持有的炬华科技股票将在                               限           未发生违反
               人员丁敏华、洪 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                                           承诺的情形
               军、郭援越、杨光、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
               刘峥嵘、周芬、吕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
               向伟               述承诺。
                                  上述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严格遵守了
                                                                                                       任职期间以
               公司董事、监事、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                                           所做的承诺,
                                                                                 2011 年 09 月 26 日 及离职后的
               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                                      未发生违反
                                                                                                       特定时间
                                  内买入公司股份的,则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                                          承诺的情形
                                  有;在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有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法人股东 自炬华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
                                                                                                      严格遵守了
浙江崇德投资有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                              2014 年 1 月
                                                                                                      所做的承诺,
限公司、浙江浙科 有的炬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2013 年 12 月 18 日 21 日-2015 年
                                                                                                      未发生违反
银江创业投资有 份,也不由炬华科技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                            1 月 20 日
                                                                                                      承诺的情形
限公司             的炬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如果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出现
                   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时,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
                   案,具体如下:1. 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1)预警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 120%时,在 10 个工作
                   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经
                   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2)
                   启动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应当在 30 日内实施相关
                   稳定股价的方案,并应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2.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
                   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
                   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1)由公司回购股票 1)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
                   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
                   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
                   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
                   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2)公司股东大                                          严格遵守了
公司及其控股股                                                                       2014 年 1 月
                   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所做的承诺,
东、董事及高级管                                                  2013 年 12 月 18 日 21 日-2017 年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公司为稳定                                          未发生违反
理人员                                                                               1 月 20 日
                   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                                         承诺的情形
                   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①公司用
                   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②公司单次用于
                   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4)
                   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
                   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
                   事会可以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2)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创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5 号-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增持股份业务管理》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
                   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2)控股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承诺单次增持总金额不少于
                   人民币 1000 万元。(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
                   持 1)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
                   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
                   进行增持;2)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
                   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自公司领取
                   薪酬总和的 30%。(4)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允许的措施。公司在未
                   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
                   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相应承诺。
                   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严格遵守了
                   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                                   所做的承诺,
公司                                                             2013 年 12 月 18 日 长期有效
                   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以二级市                                   未发生违反
                   场价格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承诺的情形
                   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对判断炬华科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严格遵守了
                   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以二级市
公司控股股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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