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5 年12 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的通知》 (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 号》”),规定对“关于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 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 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 披露”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自2026 年1 月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准则解释第19 号》的要 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6 年1 月1 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9 号》,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 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 年4 月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 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2026 年4 月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 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要,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