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1%的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兴国先生出具的《股东股份减持的告知函》。张兴国先生于2019年10月29日至2020年7月9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0416%,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张兴国先生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张兴国 | ||||
住所 | 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北路555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19年10月29日至2020年7月9日 | ||||
股票简称 | 南大光电 | 股票代码 | 300346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416.92 | 1.0416 |
合 计 | 416.92 | 1.0416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33,938,400 | 8.48 | 29,769,200 | 7.4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512,100 | 0.88 | 4,506,050 | 1.1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0,426,300 | 7.60 | 25,263,150 | 6.31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张兴国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8)。张兴国先生本次股份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目前尚未实施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注:(1)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于2018年11月2日至2019年5月7日期间实施股份回购。根据相关规定,计算相关股份比例时,总股本应当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以公司最新披露的数据为准)。公司目前股本总额为406,890,84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6,624,710股后的公司总股本为400,266,135股。上表中计算持股比例时用到的总股本,均为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后的总股本,即400,266,135股。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