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同华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状态改变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用途 |
上海同华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300.00 万股 | 10.07% | 0.74% | 否 | 否 | 2019年1月7日 | 2020年7月9日 | 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自身经营资金需求 |
242.50 万股 | 8.14% | 0.60% | 否 | 否 | 2019年1月7日 | 2020年8月31日 | 盘固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 自身经营资金需求 | ||
合 计 | 542.50 万股 | 18.20% | 1.33% |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开始日期 | 解除质押日期 | 质权人 |
上海同华创业投资股份 | 否 | 980万股 | 32.88% | 2.41% | 2018年10月30日 | 2020年1月6日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70万股 | 2.35% | 0.17% | 2019年11月8日 | 2020年1月7日 | 朱爱丽 | |
合计 | 1,050万股 | 35.23% | 2.58% |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980万股的基本情况
2018年10月30日,上海同华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766.519万股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份质押的具体内容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2019年4月18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即以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 266,844,09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0,673,763.6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股本 133,422,045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406,890,845 股。本方案已于2019年5月9日实施完毕。鉴于此,上海同华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份质押数量亦做相应的调整。2020年1月6日,上海同华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上述部分质押股份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解除质押股份数合计为 980万股。
2、本次股份解除质押70万股的基本情况
2019年11月8日,上海同华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70万股质押给朱爱丽。上述股份质押的具体内容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115)。
2020年1月7日,上海同华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上述质押股份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解除质押股份数合计为70万股。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海同华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上海同华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2,980.3923万股 | 7.32% | 2,586.2858万股 | 86.78% | 6.36% | 0 | 0% | 0 | 0% |
合计 | 2,980.3923万股 | 7.32% | 2,586.2858万股 | 86.78% | 6.36% | 0 | 0% | 0 | 0% |
四、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股东上海同华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照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