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超募资金的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9,0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超募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0年1月31日前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超募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9,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