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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光电: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1%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19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1%的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南京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资产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减持的告知函》。南大资产公司于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12月18日期间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1592%,有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减持的具体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减持明细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南京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竞价交易2019年9月10日14.58146.00000.3648%
竞价交易2019年9月11日14.1818.30000.0457%
竞价交易2019年9月12日14.1021.80000.0545%
竞价交易2019年9月16日14.087.00000.0175%
竞价交易2019年9月17日14.157.00000.0175%
竞价交易2019年9月18日13.6410.00000.0250%
竞价交易2019年12月2日12.3230.00000.0750%
竞价交易2019年12月3日12.2921.90250.0547%
竞价交易2019年12月18日14.38202.00000.5047%
合 计464.00251.1592%

注:(1)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于2019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为 6,624,710 股。上表在计算数量、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3)上表若出现合计数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股份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股份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已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已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南京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42,262,42810.56%37,622,4039.4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2,262,42810.56%37,622,4039.4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3、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南大资产公司在本次减持前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

(3)本次减持后,南大资产公司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备查文件

1、《股东股份减持的告知函》;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2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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