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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民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锡谷)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锡谷先生

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人作为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各项议案和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王锡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广东华成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部总经理助理、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部业务总监、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部高级业务总监、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部业务董事、潇湘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湖南联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4月至2023年11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承诺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下设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提交会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在任期内召集召开的董事会、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3年度任期内,在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后,本人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023年任职期间参会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投票情况 反对次数)备注
112900
应列席股东大会 次数6实际列席股东大会 次数5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督促有关工作按时开展,保证公司重大财务信息的披露完整、真实,积极有效的履行自己的职责。

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3年12月制定了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听取了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在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中,本人与审计机构在进场前后进行沟通,掌握年报审计的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初稿进行沟通和审阅,督促审计工作进度;保持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以及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本人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向有关人员询问,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进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五)现场工作情况

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对外投资进展,并于2023年1月参加了子公司鸿新新能源高效N型单晶硅棒、硅片项目一期点火投产仪式,参观并考察了子公司的生产建设情况,深入了解了子公司原材料、生产订单情况、运输、用工管理等关键要素情况。同时,本人通过现场出席或视频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等会议,通过现场交流、电话、邮件等方式,密切关注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公司披露的有关公告,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和掌握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使本人能够根据相关资料做出独立判断。

七)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 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任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经审查,公司关联董事在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审议过程中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参与了公司定期报告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年一季度报告》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三季度报告》和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议。公司严格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各期定期报告和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内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任职期内,公司在各方面都得到有效的内部控制。三)提名、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均由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认真核查,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四)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按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43名激励对象办理184.04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事宜,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办理129.00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按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8名激励对象办理47.1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本次可行权及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相关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密切关注公司的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并按照有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为公司持续、健康和稳健发展发挥了实质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自2023年11月17日起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职务,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谢谢大家!

独立董事:王锡谷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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