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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民股份: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300345 证券简称:华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号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董事长、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即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董事长、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相应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上述人员的薪酬按以下标准综合考虑确定:

1、薪酬水平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

2、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职级、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在公司担任多项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单项职务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领

取薪酬。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依据本薪酬方案,决定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考核、发放及监督事宜。

5、本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6、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薪酬方案与日后实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执行。

特此公告。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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