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2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应参加董事7人,实参加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逸先生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现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确定为2024年2月29日,以3.2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0名激励对象授予1,344.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北京市炜衡(合肥)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