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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克奥迪: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专项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20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了保障股东权益,进一步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和战略决策水平,使公司的治理结构符合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同意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人调整为12人,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6人调整为8人,独立董事人数由3人调整为4人。本次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均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和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经核查徐越先生和张开宇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其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担任公司董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徐越先生和张开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三、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和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根据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供的简历,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庄松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因此我们同意提名庄松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过审核,我们一致认为: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等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王巍巍女士为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五、关于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本次制定的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根据公司所处的地区、行业以及同等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确定的。公司本次制定的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促使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高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制定方案。

(此页无正文,为《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肖伟(签字):

刘桓(签字):

刘远立(签字):

2021年07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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