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的回复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第[191959]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截至目前,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已对反馈意见中所列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和回复,现根据有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