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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和软件: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9

证券代码:300339 证券简称:润和软件 公告编号:2020-059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润和软件”)于2020年4月28日和2020年5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和《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5:30在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68号2幢西二楼智能化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周红卫先生因工作安排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马玉峰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7,402,5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352%。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4,643,2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8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2,759,3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38%。参加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理人共2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862,8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1%。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796,410,841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6,486,289股。故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779,924,552股。】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6,746,8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4853%;反对655,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51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207,1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7324%;反对655,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51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2019年度述职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6,746,8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4853%;反对655,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51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207,1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7324%;反对655,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51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6,746,8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4853%;反对655,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51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207,1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7324%;反对655,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51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四)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6,746,8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4853%;反对655,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51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207,1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7324%;反对655,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51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五)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26,746,8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4853%;反对655,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51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207,1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7324%;反对655,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51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6,765,5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5000%;反对63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5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225,8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7471%;反对63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5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6,746,8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4853%;反对655,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51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207,1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7324%;反对655,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51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6,765,5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5000%;反对63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5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225,8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7471%;反对63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5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6,851,5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5675%;反对55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3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11,8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8146%;反对55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3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6,851,5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5675%;反对55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3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11,8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8146%;反对55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3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指派阚赢律师、杨学良律师到会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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