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润和软件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琦 | 联系电话:025-83387691 |
保荐代表人姓名:彭松林 | 联系电话:021-38966516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6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0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6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 0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无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无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无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 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一、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1、公司关于独立性、避免形成同业竞争及增加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润和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周红卫、姚宁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规范资金占用行为方面的 | 是 | 不适用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 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承诺 | ||
3、王杰、王拥军、吴向东、郭小宇、吴天波、许峰关于规范资金占用行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宁波宏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股份限售、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规范资金占用行为及保证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北京联创智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周帮建关于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规范资金占用行为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二、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
1、周红卫、姚宁关于避免同业竞争、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润和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关于社会保障及公积金方面以及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浙商产融控股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三、其他 | ||
1、公司关于分红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实际控制人周红卫、姚宁关于股东一致行动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自宁波宏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96,249,396股润和软件首发后限售股首次上市流通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即自2018年9月24日至2019年9月23日),宁波宏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二级市场减持该部分股份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 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2019年8月,原保荐代表人王平先生因工作变动, |
报告事项 | 说 明 |
不能继续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指派彭松林先生接替王平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 琦 彭松林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