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监管函〔2020〕第 100 号
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35,500万元至-35,000万元。4月29日,你公司披露《2019年度报告》,2019年度净利润为-63,497.70万元。你公司业绩预告中披露的净利润与年度报告中经审计的净利润差异较大且未及时修正。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1.3.4条的相关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