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于蓝先生通知,获悉沈于蓝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质押担保,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股数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到期日期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直接持有股份比例 | 本次质押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 | 用途 |
沈于蓝 | 是 | 无限售流通股35,000,000股 | 2022年11月1日 | 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 | 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66.16% | 4.26% | 质押担保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累积被质押数量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沈于蓝 | 52,902,400 | 6.44 | 35,000,000 | 66.16 | 4.26 | 0 | 0% | 0 | 0% |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于蓝先生本次质押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沈于蓝先生不存在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
3、沈于蓝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5、沈于蓝先生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本次质押为非融资类质押,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可控。公司将持续关注沈于蓝先生质押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日